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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欄目: 家庭生活 / 發佈於: / 人氣:3.24W

如何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獲取雙方的同意。如果勞動者屬於自動離職,沒有行使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當自離一段時間後,按常理用人單位應該解除了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需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者可以打電話到之前的公司人事處叫相關人員幫勞動者解除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

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向被招工人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被招工人也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勞動合同書,並簽名蓋章。

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主要必須具有公民資格;勞動者一方必須具備勞動行爲能力和勞動,且身體健康,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