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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賣國密約的披露 高宗武 陶希聖的迴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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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1月4日,由上海開往香港的“胡佛總統號”響起了長長的汽笛,龐大的船體緩緩離開碼頭。船上有兩位非同尋常的乘客,他們是汪精衛叛國團伙中的“首義”人員高宗武、陶希聖。當客輪駛入公海後,他們的神色開始緩和了。隨即,他們通過船上的無線電臺給在上海的汪精衛發去了電報:“……際此意去迥異之時,未得先生之許可,遽爾引離,但至此時止,我等對於一黨的祕密,決不向外宣泄……”汪精衛在上海愚園路官邸收到高、陶在公海發來的電報後,不禁大驚失色,沮喪十分。然而,1月22日《大公報》香港版全文披露了汪日密約,震驚中外。此“驚險”一幕,前後曲折。

汪精衛賣國密約的披露 高宗武 陶希聖的迴歸

在中國抗日戰爭的最艱苦時期,1938年底日本近衛內閣兩次發表“近衛聲明”,公開對國民黨政府進行政治誘降。這時,國民黨統治集團內部發生了嚴重的分裂,身爲國民黨副總裁的汪精衛公然表示響應“近衛聲明”,走上了可恥的賣國道路。而蔣介石對日的政策始終是遲疑不決的,一方面在全國人民強烈的反抗侵略的浪潮中,他不得不勉強地舉起抗日的大旗,又怕共產黨勢力強大威脅國民黨的統治地位;另一方面,他又積極響應德國駐中國大使陶德曼的對日調停,甚至時斷時續暗中與日談判媾和條件,意圖是在合適的條件下,能夠體面的結束戰爭,而面對日本苛刻的條件,他使用了慣用的政治手腕,即使不能與日媾和,也要擊敗國內的政治“對手”。

1937年11月,在國民黨放棄上海前,蔣介石利用杜月笙的門徒與戴笠的特務聯手,組建了“別動總隊”,在上海潛伏下來,對日軍及其卵翼下的漢奸進行所謂的“挖心戰”。因此,蔣介石命令在軍事委員會的直轄下,成立了對外不公開的“江浙行動委員會”,以杜月笙爲主任,戴笠爲常委兼書記長,主持此項工作。不料,國民黨軍隊剛一撤走,這羣人馬上一鬨而散,“江浙行動委員會”也就隨之而瓦解了。上海成爲孤島後,杜月笙便離滬赴港。1939年汪精衛來滬進行組府活動時,蔣介石又想起杜月笙,意欲利用他的門徒破壞日汪“合作”。於是,蔣介石下令成立了一個“地下市政府”,名稱爲“上海統一委員會”,仍以杜月笙爲主任,戴笠等爲常委。儘管杜未能親自回滬主持工作,但他派徐採丞爲私人駐滬代表,隨後又加派他的總賬房萬墨林前來協助,這就說明他仍是這個委員會的核心。這個委員會的活動,既是政治性的,又有經濟性的:所謂政治性是指他們除反汪任務而外,還在暗中勾結日本侵略者,搞“祕密交易”;所謂經濟性是指他們勾結日方搞內地與淪陷區之間的走私活動。

《大公報》始終關注抗戰的進程,對一切降日活動都予以揭露。在1939年3月間,高宗武受託汪精衛在東京活動,並公開與日本新任首相平沼騏一郎簽訂了《汪平沼協定》。4月5日,《大公報》重慶版披露了這份駭人聽聞的“協定”,《大公報》渝館總編輯王芸生爲此撰寫了題爲《汪精衛的大陰謀》的社評,在對汪精衛的叛逆行徑進行譴責後,發表了兩點認識:“①汪精衛的通敵賣國,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當他在重慶時即已開始策動。②汪氏的陰謀,並不是簡單的個人活動,是有相當規模的組織的。”王芸生在此認識的基礎上,談了一點感想:“汪氏的陰謀,既策動如此之久,且有組織的行動,蛛絲馬跡,佈滿滬渝,中央當早有所聞。當汪氏未離重慶之先,疏於防範,已是憾事,‘豔電’發表之後,中央只予除籍撤職的處分,並未發動國法,對於附和之人亦未查究,以致任令彼等逍遙法外,繼續進行其大陰謀,寬大優容。語云:‘姑息養奸’,正汪事之謂。這是我們的感想。事至今日,中央再不容姑息,應速查明事實,發動國法,各治應待之罪。”這是指責蔣介石對汪精衛過於寬容,以致“姑息養奸”,並敦促國民黨對附逆漢奸繩之以法,治之以罪。此外,《大公報》重慶版還揭露汪精衛要求日本每月津貼3百萬元法幣,作爲建立賣國政府的開辦費,另加2億元法幣貸款,擬建立一支漢奸軍隊。

汪精衛一步一步地加緊與日本人的聯繫,他指使高宗武、梅思平,代表他與日本代表影佐禎昭、今井武夫在上海進行密談,並草簽了賣國的《日華協議記錄》,聲稱汪要脫離國民政府,成立親日的“新政府”。汪精衛的行徑,首先觸怒了蔣介石。蔣不滿意汪單獨去和日方勾結,搞什麼“和平運動”,而且準備成立的傀儡政府,也掛青天白日旗,也稱國民政府。所以,當蔣聽說汪僞組織即將登場之際,想抽它幾根臺柱,給汪拆臺。因此,蔣介石一再給在香港的杜月笙帶話,要他通過在上海的老關係,在這方面來一個“突破”,甚至不惜用許願、重金等方法,收買汪的走卒。

杜月笙在上海的干將徐採丞,通過黃溯初得知高宗武、陶希聖有脫離汪逆之意,遂到香港向杜彙報。聽罷,杜矍然而起,雙手一拍,眉飛色舞的高聲說:“採丞兄,這件事情關於抗戰前途,國家大局,確實值得一試,你在香港住兩天,我乘最近一班飛機到重慶,我要去見蔣委員長,當面向他彙報。”1939年11月5日,杜自港飛赴重慶,在張羣的聯絡下,他見到蔣介石。蔣面授機宜後,要求他從速返港,一切祕密進行。當時,杜感到十分振奮,搭中國航空公司的飛機,興沖沖地離開重慶回到香港。他又找到徐採丞,囑咐急辦兩件事:第一,請黃溯初火速到香港,跟他面談;第二,轉告在上海的萬墨林,只要高宗武說聲走,便不惜一切代價,務必把他和他的家眷,平安無事的送到香港來。黃溯初果真到了香港,把高宗武的意思向杜月笙和盤托出。杜又到重慶,再次向蔣介石當面彙報,臨走時蔣還寫了給高的親筆信,託杜帶去。杜月笙回到香港後,把蔣的親筆信交給徐採丞,要他立即回上海面交高宗武。徐按照杜的指令,把事情辦妥,高宗武答應把“密約”交給蔣介石。

那麼,高、陶爲什麼要脫離汪精衛呢?據朱子家回憶:“高、陶之出走,絕非簡單的所謂‘深明大義,幡然變計’。以高、陶的對於‘和運’,均以勞苦功高之開國元勳自命,對權位志不在小,那時對日的談判雖方在開始,但政權成立後之重要人事,已擬有一個大概的輪廓。汪所內定的,是政權成立以後,陶除‘宣傳部’外,兼任政府方面的‘宣傳部長’,而陶則不願任空洞的‘宣傳部’,志在取得‘實業部’,但實業部汪曾面許由梅思平擔任,已無可變更。至高宗武汪認爲其資歷不夠,只能任‘外交部次長’,高則以爲近衛三原則由其一手取來,且以後汪政權之外交,也不過着重在日本,外長一席,自非其莫屬。但兩人心中雖不滿意,而又不敢與汪面爭。‘壯志’未酬,渝方特工人員仍得乘其觖望之際,一經誘勸,自然很容易取得成功。……周佛海一到上海,立即籌備擬於汪政權成立之日,在南京創辦一張日報,當時系由羅君強與葉如音進行(即後來之《中報》),陶希聖爲‘宣傳部長’後,一再與君強商酌,欲改爲《中央日報》,置於‘中宣部’管轄之下,君強堅拒,至起齟齬。在高、陶臨走前數日,君強且抵書陶希聖痛罵之。”

1940年1月4日,高宗武、陶希聖帶着《要綱》祕密潛入香港。高、陶雖參與了日汪談判,但他們是如何把極爲機密的文件拿走的?據當時負責談判收發文件的陳春圃回憶說:“我是負責分發和收回文件的,每次如此。記得有一天高宗武對我說他要帶一份回家參考,一二天就送回來,我請示過汪精衛點頭答應後纔給他。過了兩天後高沒有送回,汪就命我往取。取回後誰也沒有懷疑過他已加以摘錄和攝影,後來在香港發表的自然就是這一份,現在細談其內容不獨沒有必要,手上沒有原本也無可能,反正這是見之報載人所共見之事。”另據參與談判的日本人犬養健說:“當時密約會議,因恐高宗武泄露,所以警戒非常嚴密,日方由矢荻,華方由梅思平負責收藏文件,任何小紙片,都須留下,不得攜出會場之外。據他們推測,高宗武等將每日結果,牢牢記住,一條一條寫下,故與原約無異。”這說明高陶事先是有準備的。

此時正在香港的《大公報》總經理胡政之、總編輯張季鸞通過朋友的“串聯”,1940年1月21日得到了祕本《要綱》和有關資料,還收到了高宗武、陶希聖給《大公報》的親筆信。高、陶在信中,極力解釋參與密談的賣國行徑,其中有這樣的話,1939年11月5日“影佐禎昭在六三園親交周佛海、梅思平及聖等以‘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之件,當由汪提交其最高幹部會議,武亦與焉。益知其中條件之苛酷,不但甚於民國四年之二十一條者,不止倍蓰。即與所謂近衛聲明,亦復大不相同。直欲夷我國於附庸,制我國之死命,殊足令人痛心疾首,掩耳而卻走。力爭不得,遂密爲攝影存儲,以觀其後。其間敵方武人,頤指氣使,迫令承受,或花言巧語,涕淚縱橫。汪迷途已深,竟亦遷就允諾,即於12月30日簽字。武、聖認爲,國家安亡生死之所關,未可再與含糊,乃攜各件,乘間赴港。離滬時,曾囑人通告日方,告以此種和平方案,爲中華民國國民任何人所不能接受。抵港後,即函汪及其他諸人,請其懸崖勒馬,勿再受日閥之欺騙與利用,以冀公私兩全。除將攝存及抄錄各件,送呈國民政府外,茲送上‘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暨附件之原文攝影(譯文另附),又汪方提出‘新政府成立前所急望於日本者’之去文,及同件日方覆文各一份,敬請貴報即予披露!俾世人皆得周知,勿使真相長此湮沒,以至於不可挽救。”

在得到這些極爲機密的賣國文件後,胡政之、張季鸞馬上把該報港館經理金誠夫、編輯主任徐鑄成叫到他們的住處,要金、徐立即把《要綱》內容抄下來,把原件拍照,並給重慶版總編輯王芸生拍電報,通報此事,安排報道事項。徐鑄成作爲當事人,他對當時的情景有這樣的回憶:“大約在1940年1月過春節的時候,一天下午,他們兩位(指胡政之和張季鸞)把我和港館經理金誠夫接到胡的家裏,張簡單地說:‘我剛纔得到一個極爲機密的消息,陶希聖和高宗武已祕密到了香港,還帶了一份日汪已經商訂的密約。我從杜月笙手裏討來這份密約,答應晚飯前一定送還給他。他今晚要派專人送往重慶。鑄成,你趕快先細細看一遍,就在這裏寫一篇揭斥敵汪陰謀的社評,你看完這密件後,即由誠夫抄錄一份,以便和社評在明晨一起見報。’我們兩人,埋頭工作了兩個小時,總算趕出來了。胡政之又覈對了金的抄件,張則細看我寫的社評稿,都點了頭。張立即揣上密件原稿,坐上汽車,趕去送還給杜月笙。”

22日,《大公報》香港版在《高宗武陶希聖攜港發表,汪兆銘賣國條件全文》、《集日閥多年夢想之大成!極中外歷史賣國之罪惡!從現在賣到將來,從物質賣到思想》的通欄正副標題下,獨家刊登了《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原件),另在第九、十兩版整版刊登了日文原件照片,還發表題爲《揭露亡國的“和平條件”》的社評。日汪簽訂的《日華新關係調整要綱》中有這樣的賣國文字:“日華兩國政府須根據‘附錄一’關於日華新關係調整的基本原則調整國交;在新國交恢復以前,既成政府經辦事項,目前加以繼承,如情況許可時,再根據第一項原則加以調整;在事變繼續進行中,須諒解由此而發生的特殊情況的存在。”在“附錄一”中,汪精衛的賣國嘴臉和日本侵略者步步緊逼的行徑更加暴露無遺:“日、滿、華三國,在建設東亞新秩序的理想下,以互爲善鄰、團結一致成爲東洋和平的軸心爲共同目標。因此,規定基本事項如下:①須確定以互惠爲基礎的日、滿、華一般提攜,特別是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的原則。②須確定華北和蒙疆是國防上經濟上日華之間緊密的合作地帶。③在長江下游地域,經濟上須實現日華之間的緊密合作。④在華南沿岸特定島嶼,須實現軍事上的緊密合作。”

這條獨家新聞在香港和內地引起轟動,22日的《大公報》香港版不得不加印,還是銷售一空。1月23日,《大公報》香港版還發表了陶希聖關於“日本對所謂新政權的條件”的談話,27日還刊登了陶希聖在日汪密談時的筆錄,對密約的出籠做了解釋。在短短几天內,《大公報》香港版抓住日汪密約不放,連續發表社評,猛烈抨擊:23日發表題爲《附汪者應速悔悟》的社評,24日發表題爲《暴露了汪日亡國條件》的社評,30日發表了題爲《粉碎汪派“組府”陰謀》的社評。高宗武、陶希聖由汪精衛投向蔣介石,並揭露汪精衛的賣國行爲,經《大公報》香港版的及時披露,轟動中外,被稱爲“高陶事件”。

《大公報》香港版率先披露賣國文字後,汪精衛、周佛海等很是惱火,汪在24日接受路透社記者採訪時,極力抵賴,竟說:“高、陶兩人所發表者,完全出於向壁虛造,事實必有可證明之耳。”周在22日的日記中寫道:“午飯後,接上海無線電,高、陶兩敗類,在港將條件全部發表,憤慨之至。……晚與思平談高、陶之事,憤極之餘,徹夜未睡。擬回滬發表長篇聲明,說明內容及吾輩態度,以正國人視聽,高、陶兩動物,今後誓當殺之也。”周在23日的日記中寫道:“下午接香港拍來高、陶二敗類致《大公報》緘,不禁髮指,因赴海光亭,晤清水、犬養等,談及此事,餘憤極之餘,不禁泣下。”周在27日的日記中寫道:“餘又謂此次高、陶發表文件,於吾輩大有不利,補救之法,在以事實證明其文件之不確。”日人今井武夫在回憶錄中寫道,“在1940年1月22日香港《大公報》上,突然把作爲日華兩國條約的基礎而進行談判的密約揭露了出來,發生了攻擊汪兆銘一派的和平運動爲賣國行爲的事件。……對於高、陶的暴露密約,汪兆銘、周佛海、梅思平立即分別加以反駁,聲明說:他們兩人在報紙上所發表的東西,不過是在談判過程中的一個草案。但他們內心受到的衝擊是難以掩蓋的無可爭辯,這對和平運動的前途投下了陰影。我和板垣總參謀長從1月22日起到27日逗留在青島東洋旅館中,知道了這個報道,立即同汪、周、梅等會見。最傷心的是周佛海,他認爲高、陶的逃走毫不值得追究,但憤慨地說暴露密約完全是背叛行爲,他淚下如雨,也不擦掉雙頰的淚水,惟有長嘆而已。”日人影佐禎昭在回憶中寫道:高、陶“兩人逃出上海,在香港把興亞院指示的談判草案原封不動地在報紙上發表,引起了社會上的注意”。

就在《大公報》香港版披露汪精衛的賣國文字前夕,國民政府中央通訊社社長肖同滋正在香港,他於1月21日也拿到這份文件,立即讓中央通訊社向全國發布日汪密約的消息,22日重慶國民黨《中央日報》刊登了這一消息,還做了三欄的標題:《汪逆賣國密約》、《經高宗武陶希聖揭破》、《條件苛刻甚於二十一條》,但並無密約的具體內容。23日,《中央日報》才刊登了這份臭名昭著的密約的全部內容。23日,《大公報》重慶版在《敵汪陰謀全盤暴露》的大標題下,也刊登了《要綱》,因《大公報》重慶版總編輯王芸生事先得到消息,所以他還撰寫了題爲《汪陰謀的大暴露》的社評,揭露汪逆賣國實質。在23日的重慶國民黨《中央日報》上,發表了蔣介石的《爲日汪密約告全國軍民書》,稱日汪密約“把近衛聲明‘東亞新秩序’的一字一句都具體化了”,“骨子裏暗藏着機械利刃”,“比之二十一條兇惡十倍,比之亡韓手段更加毒辣”;號召中華民國“光復山河,盪滌漢奸腥羶,報復先烈仇恨”。同日,中共重慶《新華日報》發表題爲《全國同胞起來,反對汪派賣國密約》的社論,指出:“擺在中國人民面前只有兩條道路:一條就是堅持抗戰的道路,中華民族所走的道路,中華民族的生路;一條就是對日投降的道路,漢奸汪精衛及其他投降分子所走的道路,中華民族的死路。中間的道路是沒有的,而且也不可能有的。”

這次汪精衛的賣國文字被揭露,《大公報》搶了“獨家新聞”,而提供新聞材料的高宗武和陶希聖的命運卻是耐人尋味的。高宗武此後在香港得到蔣介石獎勵的5萬元美金,並由蔣親自批示給了“高其昌”的化名“官員護照”,得以出洋遊歷。他帶着年輕的妻子赴美作了“寓公”。那時,5萬元美金是一筆可觀的數字。從此,他在美國隱姓埋名,不談抗戰以及蔣汪之事。這是他接受蔣介石5萬元美金的交換條件。之後,蔣還不斷給他美元,陳布雷曾於1942年5月28日致電中國駐美國大使胡適:“由賀主任耀祖名義匯上美金四千元,系委座發高宗武旅學費,即請轉交高君,並復爲荷。”而陶希聖呢?他事後到了重慶,蔣介石給以高官厚祿,參加由陳布雷主持的第二侍從室的工作,參與蔣的機密;陶還替蔣撰寫了《中國之命運》的小冊子,經陳布雷潤色後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