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生活 健康 母嬰 情感 職場 休閒
當前位置:生活百科谷 > 歷史 > 歷史解密

近代的鴉片戰爭前的帝國號令別讓大富豪跑了

欄目: 歷史解密 / 發佈於: / 人氣:2.31W

57歲的華人首富兼世界首富伍秉鑑,終於跑路了。伍秉鑑十分富有,在2001年《華爾街日報》統計的1000年來世界上最富有的50人(FiftyoftheWealthiestpeopleofthepast1,000Years)中,他是上榜的6名中國人之一,《華爾街日報》稱他是那個時代的世界首富。作爲帝國特許的外貿進出口商,“行商”曾經是中國式財富的代表,廣東十三行也是中國外貿的壟斷羣體,他們與鹽商一起構成了中國富豪的主體。但是,1826年11月16日,伍秉鑑正式通知英國東印度公司,他已經獲得了“粵海關監督”的准許,不再擔任行商;同時,他也把生意交給了其四子伍受昌管理,請英國商業夥伴們多多幫助他兒子。帝國商場,從來不是自由進出的所在,一切都握在政府手裏,不僅包括准入,也包括退出,違者將遭到國家機器的嚴厲打擊。首富爲了這次跑路,花費了巨大的代價:一是時間成本,從嘉慶十四年(1809年)提出退休熬到了道光六年(1826年),足足17年;二是經濟成本,根據東印度度公司的文件記載,首富爲此足足花費了50萬銀元的巨資,上下打點,才獲得了這張史上最貴的退休證。但是,東印度公司的文件也記載道,這份花費巨資、等待17年纔拿到手的退休證,依然可能被當局隨時撤銷。此時看,伍秉鑑似乎還算幸運的……

近代的鴉片戰爭前的帝國號令別讓大富豪跑了

就在18年前,另一富豪就被帝國的一紙號令,在跑路之後被截回。1808年,另一行商、“同文行”的老闆潘致祥,也花費了10萬兩白銀(約合人民幣2000萬元)賄賂官員,獲准“退休”。那時,潘老闆才53歲,與盧觀恆、伍秉鑑、葉上林一起,號稱廣州四大富豪,並且名列榜首。但是,他卻公開宣稱:“寧爲一隻狗,不爲洋商首”。僅僅6年後,1815年1月11日(嘉慶十九年十二月八年級日),潘老闆就不得不結束“寧爲一隻狗”的自由生涯。嘉慶皇帝直接下文:“退商潘致祥久充洋商,家道殷實,從前朦混請退,本屬取巧,現當洋行疲敝之時,豈容任其置身事外。着責令仍充洋商,與各總商認真清理一切,毋許狡卸。”

在帝國看來,商人們當年靠權力致富,卻在致富後一走了之,實在有點辜負朝廷的多年培養。好在朝廷還有國家機器,自有辦法不容其“置身事外”,一紙文件,取消了“退休”資格,將已經跑路的潘老闆捆綁回來,他之前花費的10萬兩白銀,等於扔到了水裏。重新上崗的潘老闆,將行號由“同文行”更名爲“同孚行”,繼續經營,直到1820年他病故,潘家無人願意再擔任行商,纔算最後退出,真正是“死而後已”。他因死退出,也成就了伍秉鑑的首富地位。帝國的經濟圈是森嚴的,只要出任政府的行商,尤其是經營的不錯的行商,就沒有自由退出的機制。政府明文規定:“乏商(無實力的行商)應即參革,殷商(有實力的行商)不準求退,即實有老病殘廢等事,亦應責令親信子侄接辦。總不準坐擁厚資,置身事外。”

行商後人、民國時學者樑嘉彬在《廣東十三行考》中說,行商因不堪苛徵暴斂,多有中途退辦行務者,但退辦時必須先清償債務及歷年來欠餉及罰金,纔可能被批准退出。而且,因爲行商資格是皇帝親自任命的,退出也必須等待聖旨覈准。否則,即便行商不想再幹,卻不能不繼續承擔義務。“有時行商即已退辦,而海關以其他行商信用較弱,仍令其重新執行行務,行商不願再作馮婦者,海關監督則強其爲之,因是值得借債勉強支持生理(生意),迨至不可收拾時,遂須受監追、查抄家產、充軍伊犁之苦。”樑嘉彬記載說,諸多行商中,只有“義成行”老闆葉上林,順利地獲得了同意退出的聖旨,而其他人則要通過行賄才能退,而且依然可能被隨時取消退休資格。樑嘉彬記載道,就在伍秉鑑花費了創紀錄的50萬銀元后次年,“天寶行”老闆樑經國爲了“退休”,僅僅行賄了3萬銀元,價格之低“爲向來所稀有”。

伍秉鑑的確是受夠了。這個家族,自從其父親伍國瑩開設了貿易公司“怡和行”、成爲第一代“浩官”(Hawqua)之後,就一直在財富和動盪中不斷折騰。1787年,伍國瑩爲給一家中國公司擔保,捲入了英國商人與中國商人的經濟糾紛,被英國東印度公司非法拘禁,勒逼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第二年,據稱他又因爲欠下不少海關關稅及其他稅捐,乾脆一走了之(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當了“伍跑跑”。最終僥倖過關的伍國瑩,迅速將公司業務交給了次子伍秉鈞,開始了第二代掌舵。

在第二代“浩官”伍秉鈞的手上,怡和行業務增長很快,成爲行商中的佼佼者。1800年,伍秉鈞也依然難以逃脫公權力的壓榨。這年,怡和承保的一艘英國商船,被大清海關查獲有兩對錶未納稅——據說這是船員們自用的表,忘記申報。伍秉鈞希望罰款了事,願意支付180銀元,海關監督卻罰他納稅50倍。次年,年僅35歲的伍秉鈞因病去世,把攤子交給了32歲的三弟伍秉鑑,開始了第二代的第二階段。伍秉鑑長袖善舞,怡和行終於成爲中國最大的外貿公司,伍秉鑑也成爲世界首富。在伍秉鑑奔向首富的道路上,十分坎坷。面對着強大的政府公權力,作爲首席行商的伍秉鑑,不得不爲外商們和其他行商們的過失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在1821年52歲時還因此被“罷官”——摘去了花費巨資購得的三品頂戴。

這年冬天,2月13日(農曆十一月十九日),道光皇帝下旨:“着將伍敦元(伍秉鑑)所得議敘三品頂帶,即行摘去,以示懲儆。”這是道光元年,剛剛即位的皇帝需要立威,伍秉鑑撞上了他的槍口。罷官的理由,是伍秉鑑作爲行商領袖,沒能做好防範鴉片走私的工作:“鴉片流傳內地,最爲人心風俗之害,夷船私販偷銷,例有明禁,該洋商伍敦元並不隨時稟辦,與衆商通同徇隱,情弊顯然。”一個月前,兩廣總督阮元向皇帝參了伍秉鑑一本,指責他協助走私鴉片:“蓋洋商(即洋行商人,如伍秉鑑等,不是外商)與夷人最爲切近,夷船私帶鴉片,即能瞞臣等之耳目,斷不能瞞該商等之耳目……乃頻年以來,從未見洋商稟辦一船,其爲只圖見好於夷人,不顧內地之受害,顯而易見。洋商內伍敦元系總商居首之人,責任尤專,各國夷情,亦爲最熟。今與衆商通同徇隱,殊爲可惡。”

在大清特色的體制下,行商們承擔了外貿管理的職責,要爲外商們的一切違法行爲承擔連帶責任,以達到“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目的。反走私的第一責任人並非政府,而是爲外商擔保的公行商人。這一制度設計,爲官員們提供了絕佳的進退空間,既可以高調打擊走私,擡高“尋租”的行情,又不必親自動手,且可以隨時推卸責任。阮總督要彈劾伍老闆,根據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史料,實在是因爲當年發生的“葉恆澍事件”令他十分生氣。犯下命案的葉恆澍,是澳門行賄基金的負責人之一,爲了保命,居然在牢裏揚言要公開廣東官員們的貪腐證據,最終,還真的僅僅被追究了走私罪,逃脫了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