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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並非宋朝賣國賊 忍辱負重爲徽宗寫乞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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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1090——1155),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進士出身,在北宋時曾任密州教授、監察御史、御史中丞。南宋時曾任吏部尚書、參知政事、宰相、被封爲太師,魏國公。死後高宗加封他爲“申王”,諡號獻忠。可見他在宋高宗心目中的地位。他在宋高宗心裏絕對是個大忠臣。可是幾百年後的今天有人說他的宋朝賣國賊,金國派來的奸細。而事實上至今絲毫找不出秦檜賣國的證據,反而到有秦檜愛國的證據……

秦檜並非宋朝賣國賊 忍辱負重爲徽宗寫乞和書

公元1126年,金兵突襲北宋京城成功。在金人未攻破汴京前,秦檜一直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百官議立張邦昌爲帝。秦檜竟站出來反對,立議狀要存趙氏。結果秦檜被金人俘虜北去。秦檜此舉,頗受人民讚揚。可以說秦檜若不出站來立議狀要存趙氏,就不大可能會被虜走受苦受罪。或許還會在僞齊政府裏做大官享受榮華富貴。

秦檜到金國後,受到金元帥粘罕另眼看待。忍辱負重爲徽宗寫乞和書。可以說這完全是忠臣之舉(誰那麼傻寫乞和書,給自己找後人唾罵的理由)。其後他被金太宗完顏晟賜給左監軍完顏昌。在金國期間並不無任何變節之舉。公元1130年完顏昌攻楚州時秦檜趁機逃回宋朝。秦檜說,他是殺了金人監己者,棄舟而來。此說不信也罷,但說秦檜投靠金人並無任何根據,說是秦檜金朝派來的內奸純屬無稽之談。從外處逃脫的例子自古有之,如西漢的張騫從西域匈奴手中逃回漢朝。宋朝也有很多人如辛棄疾、文天祥等等……宋高宗決不是個無能的昏君。宋朝的百官百姓也不傻。秦檜是主和派的代表,但不能說主和派就是投降派,主和派與主戰派只是看問題的角度或所想的側重點不同。議和秦檜是充分考慮到當時情況,做出的選擇。

宋自開創以來就以統一中國爲祖訓,這一點無論北宋南宋都沒有忘記過。只是對手軍力太過強大,難以實現。幾次努力與嘗試,一直沒有成功。(爲了統一中國宋人聯合野蠻的金國出賣了百年和好和對中原文明更親近的遼國,還是爲了統一中國,宋朝又聯合更加野蠻的蒙古,滅了熱忠於漢化的金國。)說高宗怕迎會二帝自己就當不成皇帝了,這更是主觀臆想。趙構在即位昭書上說:“同奚兩宮之復。”可見趙構在即位之初就下以迎回二帝爲奮鬥目標。迎二帝是趙構首先提出來的。“二帝”也根本就不想當再當什麼皇帝了。(徽宗根本就不想當皇帝42歲就傳位給欽宗,欽宗在金國也託人捎信給趙構,告訴他只要把他們迎回來,他做平民都是高興的。一個亡國之君哪還有臉面在做皇帝?)說高宗因怕迎回二帝而主張和談根本就不成立。主和是穩妥的做法,先保存實力,修養生息,以圖日後再戰。

主戰是冒險的做法,成功則收復失地,不成則國破人亡。高宗決定採取主和的觀點,完全是經過通盤考慮後做出的穩妥策略。秦檜的仕途也並非一帆風順,和平的談判道路也並非平坦,金國也有主和派與主戰派。秦檜也曾一度被罷免丞相之職。公元1137年徽宗剋死他鄉。同年高宗任命秦檜爲主持與金古國議和。

經過艱苦的談判到公元1139年在秦檜努力下終於和金朝達成和平協議。史稱“紹興和議”,和議的主要內容:“宋帝向金稱臣,宋每年交銀25萬兩,帛25萬匹。金歸還僞齊劉豫統治下的河南、陝西部分地區,並送還宋欽宗及宋徽宗梓棺,“許還梓宮、母、兄、親族”。如果此協議達成秦檜無疑是人民的一號功臣,一、迎回二帝,二、收回領土。雖然一時納錢稱臣,但若知恥而後勇、忍辱負重、臥薪嚐膽,宋國終有一天會報仇血狠。(事實也證明金亡於宋蒙之手)當時人們都以爲和平即將到來,欽宗南歸在即。“紹興和議”簽定後,宋高宗就下詔:“淵聖皇帝宮殿令臨安府計度修建”準備讓欽宗回來後賦閒優養。如果高宗不想迎二帝,“紹興和議”簽定前就可以在談判時偷偷的對金人不讓二帝回來。而事實是紹興和議的內容是金國答應迎回二帝……

岳飛也打算辭職,他呈給高宗的奏章言:“今講好已定,兩宮天眷不日可還,偃武休兵,可期歲月,臣之所情,無避事之謗。”(岳飛在《乞出師札子》上,寫到:“異時迎還太上皇、寧德皇后梓宮,奉迎天眷歸國,使宗廟再安,萬姓同歡,陛下高枕萬年,無北顧之憂,臣之志願畢矣。然後乞身歸田裏,此臣夙昔所自許者。”)可見,這和約在岳飛及大多數宋人眼力跟本不是什麼賣國條約,人們也對秦檜這些年來的努力艱苦的談判成果非常滿意。同時也說明“迎二聖”根本不是岳飛與趙構矛盾的根本所在。如果秦檜是賣國賊,如果是賣國條約,那簽定這“賣國”協議也不會長達七年之久,那人民也不會歡欣喜悅了。除非所有的人民都是賣國賊了。

但是歷史是無情的,秦檜註定不能成爲千古名相、人民眼中的英雄、宋國的一號功臣。轉年,金國突然發生政變。兀朮政變成功撕毀和議,決計不放欽宗,以備萬一日後軍事失利,金人揚言要讓欽宗來做皇帝,和南方的高宗對立。讓欽宗“安坐汴京,其禮無有弟與兄爭”,金人對汴京的百姓說:“讓你們的舊主人來做這個江山。”兀朮把欽宗當一張王牌和宋高宗鬥。金國也有主和派與主戰派。兀朮就是主戰派,金國主戰派掌權後,金兵大舉分兵南下。戰爭也成就了岳飛。當時雙方國力都消耗的差不多了,雖然岳家軍取得勝利,但其它的幾路宋軍皆敗。另外岳家軍也損失嚴重。

岳飛的死是時代的悲劇,也是他個人的悲劇。時代的悲劇在於當時的現實環境與條件不允許實現他的壯志雄心。岳家軍雖然能打,但是畢竟是強弩之末。另外金國還擁有大量騎兵主力。以步兵爲主的南宋軍隊在平原地區還可以與金國的精銳騎兵較量。但若勞軍遠征準備不充分,在金國的土地上和大量的騎兵精銳較量,可以說勝利的希望不大。(之前有宋太宗兩次伐遼的失敗,之後也有的宋軍自認準備充足大舉進攻金國的慘敗。)

他的主戰觀點和當時人民的願望、國家的政策相沖突。個人的悲劇在於是他個人性格所至。岳飛忠事不忠人,違背了“軍人以服從命令爲天職”,連續十二道金牌才把他招會,就是說他連續十一次抗旨。不聽聖旨召喚可以說是和趙構對着幹。岳飛正是趙構一手提拔的大將,襄陽大捷之後,皇帝趙構和宰相張俊,對岳飛十分倚重,在解除劉世光兵柄後,有意把這支部隊併到岳家軍中,並在《御扎》中提出以“將雪國家之恥,拯海內之窮”的重任交給岳飛。任何一個君王都不可能容忍,岳飛被殺不是因爲他能打勝仗,而是因爲他打了勝仗後不可一世、目空一切、說話無避諱。公元1137年,岳飛曾奏請立儲之事,岳飛作爲大將干預朝廷上的立儲大事,岳飛本身有能力對高宗的地位構成威脅,做爲擁有衆多兵馬的武將參與立儲之事確實是超出了一個武將的範圍。從人性的角度想趙構不可能不多想。

需要說明的是秦檜還想救岳雲一命,以刑部大理寺的名義上書,主張保全岳雲性命。“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岳雲私罪徒(徒就是流放)。”,“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但結果是全殺。在宋朝就是皇帝殺普通的臣子都是少見的,更何況像岳飛這樣的朝野重臣。若沒有皇帝的許可,秦檜是沒有能力殺岳飛的。岳飛的死秦檜有責任,但撐死了是幫兇。誰當宰相誰負責岳飛這個案子,結果都是一樣的。秦檜人民的好丞相,岳飛人民的好軍人。主戰派主和派不是完全對立的兩派。主戰派是愛國的,主和派也是愛國的。他們的出發點不同,都是爲國而想。秦檜根本不是賣國賊,更不可能是金國派來的奸細。秦檜除了談判和平之外,根本就沒有出賣南宋的舉動。他並也沒有試圖把南宋納入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體系之下。秦檜能夠使殘破的宋朝有機會修養生息,使宋朝的人民體驗和平、富足的生活上百年。最終宋國還是報了血恨,聯合蒙古把強大的金國給幹掉了……

岳珂對祖父是秦檜害死之說起了關鍵作用。岳珂根據野史記述寫書,絲毫不提幕後真兇趙構。至於說岳飛爲什麼成了民族英雄,那還是因爲三代之後。宋朝自認準備充足,開始大舉討伐金國,爲岳飛平反以鼓舞士氣。趙構皇上是不能說的,所以只好委屈一下死去多時的秦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