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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史上一代當紅名媛周璇:傾國傾城卻難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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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在一篇文章中寫道:“6歲以前我是誰家的女孩子,我不知道,這已經成爲永遠不能知道的渺茫的事了!”她一生都沒有放棄過尋找自己的父母,但臨終也沒能和生母見上一面。她把這種遺憾,也留給了她的兩個孩子,兩人同母異父,幾十年來一直不和,他們對於母親的瞭解恐怕還不及母親的朋友和熱愛周璇的觀衆。大兒子周民說,他對母親作品的印象是“靡靡之音”,對母親,他沒有特別漂亮的印象,倒是覺得她是個很麻煩的人。小兒子周偉說,他與他那同母異父的哥哥的情意僅止於“見面了我會讓他保重身體”而已。

民國史上一代當紅名媛周璇:傾國傾城卻難傾情

周璇,出生於常州一戶蘇姓書香門第,原名蘇璞,幼年時蘇璞被抽大煙的舅舅偷偷拐騙到了金壇縣的王家,由此改名王小紅。王家夫婦離異後,小紅又被送給了上海的一家周姓人家,更名周小紅。周小紅長至七八歲時,周家家境日益貧困。根據周璇自己的回憶:“養母被迫去幫傭度日,那個被鴉片燻黑了肚腸的養父竟喪心病狂要把我賣去妓院當妓女,幸虧養母及時搭救,才免去我一場更大的災難……那時,日子越來越苦,往往餓着肚子呆呆地坐着,口水直往肚裏咽……”

她在給《萬象》雜誌寫的文章中這樣說:“我自幼愛聽人家唱歌,耳音也好,常常跟着哼,一遍兩遍,三遍四遍就能上口了,在學校裏,我唱歌的成績總是第一名。”她常常獨自在家,以唱歌來釋放自己內心的哀愁。周璇成年後,內心的陰影也許就來自於蒼涼的童年。童年的苦難深深烙在她的心間,使她的性格變得抑鬱、內向、多愁善感。12歲的她經人介紹加入黎錦暉創辦的明月歌舞團習藝。周璇和夥伴們在舞臺上演出救國進步歌劇《野玫瑰》,在終場時,高唱主題曲《民族之光》,黎錦暉笑着鼓勵她:“紅,你這一句‘與敵人周旋於沙場之上’唱得真好,是你進劇社以來唱得最好的一句。你正好姓周,以後就改名叫周璇吧!”

周璇是隨着《馬路天使》一舉成名的,她用甜潤柔和的歌喉,唱紅了影壇,周璇每片必歌,用歌喉打動觀衆,達到了很好的市場效果。上世紀40年代,周璇幾乎達到了個人事業的頂峯,但她的情感生活卻不如她的演藝生涯那麼一片坦途。周璇的第一任丈夫嚴華,也是歌舞演員出身,1938年結婚,1941年就因爲他人的挑撥發生了婚變,這成爲當時上海“孤島”的“特大新聞”。

周璇和嚴華分手後不久,結識了一名綢布商朱懷德。周璇禁不住他的花言巧語,在香港和他同居,並將全部積蓄交給朱,朱帶着錢回到上海後,就如黃鶴般杳無音訊。1950年,周璇帶着朱懷德走後產下的他們的孩子回到上海,找到朱懷德。誰知朱懷德面對周璇懷中的孩子,竟問:“這孩子,恐怕和你自己一樣,是領來的吧?”

周璇和朱懷德脫離關係後結識了唐棣,在他們準備結婚的時候,唐棣卻被指控爲犯有“詐騙罪和強姦罪”,判刑三年。一年後,法院又撤銷原判,予以釋放,當他回到家裏,才知道周璇早已發病住進醫院去了。其實早年周璇就有精神衰弱的痼疾,在上海拍戲時就在虹橋療養院住過。後來她被送進醫院治療了六年,本來已經好轉了,但是1957年的夏天很熱,她因爲突發性腦炎被送進醫院,病發得很厲害,沒能救過來,就此去世,年僅37歲。

當週璇生母顧美珍從報刊上得悉周璇患病住院,她匆匆辦了提前退休的手續,來到上海認親。但考慮到她的精神疾患,爲避免過度刺激只是相會而未相見,最終擦肩而過,從年幼被拐走起直至臨終都沒能再親眼見上一面。作爲一個演員,周璇的成功是毋庸置疑的。但她的身世多少讓人唏噓。作爲女兒,她從來不曾見過自己的親生父母;作爲母親,她從來也不曾進入過兒子們的現實生活,留給他們的是模糊而遙遠的印象;作爲女人,她享受過感情生活的甜美,但幸福總是那麼短暫,她從來不曾擁有真正的家庭溫暖。她的一生從來不曾享受過真正的和美與寧靜,在去世之後,關於她的死因和財產,又起過不小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