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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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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的介紹

普通話是以北方話(官話)爲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爲語法規範的現代標準漢語。漢語不等同於普通話,推廣普通話並不是要人爲地消滅方言,主要是爲了消除方言隔閡,以利社會交際,與人民使用傳承方言並不矛盾。

普通話的標準包括語音、詞彙、語法三個方面。語音的系統性比較強,世界各民族語言的標準一般都以一個地點方言的語音系統作標準。北京是中國的首都,也是七八百年來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過去的官話、國語基本上都根據北京音,所以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是最理想的。“北京語音”主要指北京話的語音系統,不包括個別的土音部分。

普通話作爲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已成爲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樑和外國人學習漢語的首選語言。截至2015年,中國70%人口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尚有約4億人只侷限於聽懂的單向交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攻堅工程實施方案》計劃“到2020年,在全國範圍內基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具體爲全國普通話普及率平均達到80%以上。

現代普通話的主要來源是元朝時期以大都(北京)話爲基礎所編制的《中原音韻》,前身是明清官話,到了雍正年間,清朝正式確立北京話爲標準官話。現代普通話跟東南地區方言相比,保留的古音比較少,並且消失了“入聲”。

1909年清政府將北平語音命名爲國語。民國時多次制定標準,1918年北洋政府公佈了第一套國家認可的國音注音字母,1920年爆發“京國之爭”,1932年經國民政府教育部頒佈《國音常用字彙》後,確定國語標準。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而不是以灤平語音爲標準音。制定標準後於1955年向全國推廣。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作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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