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標題、正文和尾部組成。1.標題可寫爲招領、失物招領或招領啓事。2.正文寫拾到東西的名稱,以及失主到何地、找何人認領。3、認領地址或聯繫方式,最後標明發文日期。例:小明於X年X月X日X點在校門口拾到一張飯卡,請失主移步到宿管科認領。
提醒大家珍惜、愛護保管好自己的個人物品。
幫助尋找失主,以便物歸原主,將損失降至最低。
有助於促進社會道德風尚,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