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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橫道屬於什麼設施

欄目: 家庭生活 / 發佈於: / 人氣:5.42K

人行橫道屬於什麼設施

人行橫道屬於交通設施。人行橫道指的是在車行道上用斑馬線等標線或其他方法標示的規定行人橫穿車道的步行範圍。是防止車輛快速行駛時傷及行人而在車行道上標線指定需減速讓行人過街的地方。人行橫道的標線方式有兩種:條紋式(或稱斑馬紋式)人行橫道線和平行式人行橫道線。

斑馬線的寬度、長度、間隔,是有一個國際標準的。斑馬線基本長度爲3米-5米,應該橫跨人行道外的道路斑馬線每條的寬度在45或60釐米,斑馬線的寬度還可以根據行人數量以1米爲一級予以加寬,行人越多的地方,斑馬線越寬。在一段路上,斑馬線的設置間隔一般爲150至500米,較爲合理的設置間隔爲350至400米,也就是說,在城市中,最好每隔350至400米就設置一段斑馬線,便於行人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對於機動車來說,看到斑馬線就要自動減速緩行或停下,車讓人,讓行人先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