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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球星十大惡習 NBA球星的十大難言之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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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向來是是非之地,球場上呼風喚雨的球星在場下也是放蕩不羈,馬丁版的“獸獸門”同其他的NBA球星醜聞來說也只能小巫見大巫了。那麼NBA球星有哪些惡習呢?下面請看我們爲廣大網友蒐集的NBA球星的十大惡習。

惡習一:賭博成性

代表人物:“飛人”喬丹

NBA球星十大惡習 NBA球星的十大難言之隱

NBA球員的賭博現象十分普遍。大牌明星在拉斯維加斯大賭場往往被奉爲上賓,一擲千金,成千上萬美元輸贏不在話下。球星賭博以喬丹好賭成性最爲出名,喬丹在賭場和高爾夫球比賽中輸掉了大量的金錢;明星巴克利貪賭成性,上千萬美元消失殆盡。NBA聯盟球員和僱員的賭博活動大多都非常保密,一般只有輸贏達到了一定的天文數字纔會被曝光出來。不過話又說回來,這些超級巨星在掙了不知道多少錢之後,他們也需要把這些錢消費出去,在找不到什麼可以消費的方式時,選擇賭博也許是把錢“花出去”的最好方式。

惡習二:婚姻糟糕

代表人物:“大鯊魚”奧尼爾

NBA球星十大惡習 NBA球星的十大難言之隱 第2張

NBA球員每年把收入累計起來超過數億美元根本不是一件難事。這也是NBA球員的離婚事件遭到大家關注的原因,因爲一旦離婚,平分財產就意味着球員要損失一大筆財產。NBA球員的婚姻情況有好有壞,有打老婆的,有怕老婆的。當然,最嚴重地還是離婚。以最近鬧離婚的奧尼爾爲例,自1992年以狀元秀身份進入NBA後,共收入了至少3.4億美元。他和妻子香妮結婚五年來,奧尼爾共收入了1.8億美元。如果他和香妮最終離婚的話,香妮起碼會從這1.8億美元中分得一半,也就是9000萬美元!所以婚姻對於NBA球員來說,也是一個不小的痛。所以,有的時候,儘管婚姻不美滿,球員們依然還是選擇了“忍氣吞聲”,因爲如果不這樣的話,白花花的鈔票就會活生生的落入自己女人的腰包了。

惡習三:染指毒品

代表人物:“白巧克力”威廉姆斯

NBA球星十大惡習 NBA球星的十大難言之隱 第3張

NBA從未停止過傳出球員擁有,吸食,販賣毒品的負面新聞。NBA著名的癮君子“酋長”帕裏什曾說:“上世紀80年代,至少有30%的球員依賴毒品。”進入21世紀後,沾染過毒品的球員上升到近80%,遠至“天鉤”賈巴爾,近至“答案”艾弗森、“白巧克力”威廉姆斯、“怒吼天尊”華萊士、“小飛鼠”斯塔德邁爾、“甜瓜”安東尼,都同毒品扯上了關係。球員們因爲收入奇高,因此他們很輕鬆地就能擁有毒品。而毒品這個東西對於運動員來說,簡直就是傳說中的“靈丹妙藥”。不過這個“靈丹妙藥”的副作用同樣也是威力無窮。它可以在瞬間摧毀運動員所擁有的一切,包括身體、家庭、事業與榮譽。

惡習四:到處“播種”

代表人物:“雨人”坎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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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不完全統計,在NBA職業球員中,如果把他們所有的私生子平均分攤下來,每人可分攤到一個私生子!而貢獻數據最多的恐怕就是私生子最多的球員——“雨人”坎普。坎普在28歲時還沒有結婚,但是已經與6個女人有了7個孩子。這7個孩子分佈在全美國各地,從東海岸到西海岸,到處都見證了坎普的“孽債”。但坎普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勇於承擔“父愛”,只要證實是他的孩子,他就會毫不猶豫地給他們撫養費。但是悲慘的是,“好父親”坎普給了錢,有時卻根本見不到自己的親生子女。

惡習五:荒淫無度

代表人物:“大蟲”羅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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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似乎是NBA球員永遠無法逃避的一個話題。這最根本的原因也是因爲腰纏萬貫的NBA球星身邊總是纏繞着一大堆誓死不放的女人,所以作爲男人,不可避免地就會犯一些錯誤。魔術師約翰遜曾在他1992年的傳記《我的一生》中寫道,“當你在NBA打球,無論你處在哪個城市,總會有女人在路上等着你,她們的目的是‘收集’球星,與越多球星發生關係,她們便越有成就感。”在衆多喜歡“玩遊戲”的球員中,“花花太歲”羅德曼幾乎成了性醜聞的代名詞,不過就算羅德曼再能折騰,與傳奇巨星張伯倫比起來還是小巫見大巫。不過,羅德曼好象還不服氣,他曾在自傳中寫道,“張伯倫說他搞過二萬多個女人。想想看,那是在十五到二十年間,每天都要搞三或四名女人,纔能有這種紀錄,我懷疑有誰能做到。張伯倫真的可以開家精子銀行,並且成爲全世界最有錢的人了。我認爲他說的只是胡吹大氣罷了。”

惡習六:違法亂紀

代表人物:“矮子強盜”阿姆斯特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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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NBA的大部分球員都是上過大學的人,但是在他們所成長的背景中,很多人都有着陰暗的一面,儘管他們已經衝破了陰暗而走向光明,但這些曾經的陰暗還是在他們身上留下很深的印記。2003年,魔術隊後衛阿姆斯特朗在佛羅里達奧蘭多一夜總會外遭一輛出租車拒載,惱羞成怒的他立刻跳到路中間,試圖阻止出租車離去,因此造成了現場的混亂。當一名女警察趕來並要求他離開時,他暴力抗警,使那名女警察左手兩手指嚴重扭傷。阿姆斯特朗隨後被投入當地監獄,不過在交了1000美元后獲得保釋。

惡習七:酗酒滋事

代表人物:“弗老大”弗朗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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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酒精永遠都是犯罪的源頭。特別是一些不能喝,但很喜歡喝的人,在接受了酒精的澆灌之後,整個人也許就會變成另外一個人。2005年,弗朗西斯在某天凌晨觀看完一場拳擊比賽之後去酒吧喝酒,結果無端地與一個人發生了爭吵,而且還被對方扔過來的酒瓶子擊中;火箭的“街球王”阿爾斯通也曾經因爲酒精摔過跟頭,上個賽季,他就曾因爲攻擊他人和公共場合醉酒在休斯敦市區被捕。永遠記得一句話:酒能助興,也能掃興。

惡習八:藏匿槍支

代表人物:“答案”艾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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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官方一直爲球員的槍支問題頭疼,尤其是在美國這種槍支氾濫的國家。斯特恩曾經無奈地明確指出,NBA球員都給我把槍支擺在自己家裏面,外出時不要再攜帶槍支。NBA允許球員合法擁有帶槍,但是不能攜帶槍支出現在聯盟或球隊活動中。斯特恩曾表示,他希望武器能起到保護球員家庭的作用,但是帶一支槍走在街上“對球員非常危險”。儘管如此,槍對男性的誘惑有些時候甚至超過了任何一件物品。在1997年8月,艾弗森駕駛的汽車在維吉尼亞超速行駛,被警方逮捕。他的汽車中還有大麻味道,並且非法藏有槍支,這也就是著名的“毒品槍支案”。最後法院判罰艾弗森有罪,強制他執行1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在2002年7月,艾弗森和妻子吵架之後,他帶着手槍到表弟家尋找妻子,並用槍威脅他的兩個表兄弟,結果受到總共14項指控。

惡習九:侮辱女性

代表人物:“科比終結者”帕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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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人羣簡直就是敗類,犯此類案件的球員根本不配在NBA球場上打球。2001年夏天,當時效力於超音速隊的魯本-帕特森強迫保姆爲他提供性服務,法庭最後判帕特森一年監禁,緩刑兩年;1995年,小牛的基德、吉米-傑克遜、賈瑪爾-馬什本構成了聯盟最強的“3J組合”,但三人在達拉斯一家酒吧因爲爭搶小姐大打出手,“3J組合”變成臭名昭著的“3J矛盾”;墨菲是火箭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球星,他共與9個女人生過14個女兒。2004年夏天,他的5個女兒聲稱,她們在1989-1991年期間先後遭到過墨菲的性侵犯,而那時她們均不足17歲。

惡習十:打架鬥毆

代表人物:“野獸”阿泰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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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是一個有着強烈身體接觸的運動,因此任何想在這個運動有所發展的人都會首先強壯自己的身體。身體強壯了,膽子也大了,脾氣也大了。談到打架這個字眼,聯盟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絕對是“野獸”阿泰斯特,相信他在奧本山宮殿的那次戰役會永遠留在人們的記憶裏。另外,“大嘴”巴克利也是一個不省油的燈。1997年10月,巴克利在奧蘭多市中心的福格酒吧,把20歲的小夥子從大街上隔着一扇玻璃窗扔進酒吧,結果被拘留5小時。當晚的季前賽,巴克利又把球踢上看臺,結果被罰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