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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協定簽訂的背後 蔣介石並非爲了全力剿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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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蔣又“縱論國事”,認爲此時內外局勢紛亂,對日只有避戰:“北方與日勾結可慮”,中共猶在其次。“現時對策,惟有妨礙其集中,與遷就粵陳。至於對倭只有避戰,”對於閩變,不得已時,只有暫時將之孤立於省城,待其變化。

塘沽協定簽訂的背後 蔣介石並非爲了全力剿共

1933年上半年,中日之間繼“九一八”、“一·二八”之後,在山海關、熱河、長城一線再度發生激烈衝突,最終以中方妥協退讓,簽訂屈辱的《塘沽協定》而暫告一段落。此後一段時間,蔣介石國民政府一度採取了以“和日”爲主調的對日外交方針,在《塘沽協定》善後交涉中,對日曲意順從退讓,先後與日本人達成了關內外通車通郵的有關協議。但由於日本的貪得無厭,步步緊逼,這一政策乃難以爲繼。

“以和日掩護外交”

1933年5月31日,《塘沽協定》簽字,蔣介石感到來自日本的壓力終於得到緩解。一個多月後,7月14日,他記下關於對內政外交政策的考慮,“以和日而掩護外交,以交通而掩護軍事,以實業而掩護經濟,以教育而掩護國防。韜光養晦,祕籌祕謀,以餘報國惟一政策也。”(蔣中正總統檔案:困勉記卷二十六,1933年7月14日)提出了以“和日”爲主軸的外交方略。

7月19日,他致電正在歐美訪問的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宋子文,告以“中央對外政策,現定一面極力緩和暴日之武力壓迫,一面切實運用歐美之經濟援助,雙管齊下,實爲救亡復興之惟一方針。”

對宋提出的吸引外資,振興中國實業的計劃,蔣提醒他“必須慎密穩妥行之,不可十分激刺日方之嫉忌心,尤不可授之以顯然可借之口實,以免爲其直接破壞。”(《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21,第182-183頁。)這是告誡在國外的宋子文要小心翼翼,儘量不要因爲他的某些外交努力引起日方注意,以免影響蔣汪好不容易得來的對日“和局”。

7月20日,蔣再次論述其對日政策爲“對倭以不使其擴大範圍爲第一目的。……此時惟有以時間爲基礎,與敵相持,在久而不在一時也。”28日,蔣還說,“禦侮抗日,絕非以武力可與之競勝,亦非以外力可以牽制。此時惟有在內政社會教育制度中即在國民軍事教育與團練保甲之中積極努力,行之五年,由小而大,則或有萬一之效也。”又退回到“九一八”前後力避與日軍衝突的政策,而不是“一面抵抗,一面交涉”了。

蔣、汪達成一致

這一方針,應該是蔣介石、汪精衛達成一致的結果,7月30日,蔣介石即自稱,“本週……與汪解決內外政策,孫亦參加,公私通電發出,信心漸立。”

8月28日,汪精衛在報告《外交方針問題》時,調子與蔣介石此前的說法十分接近,他說,我們現在正面臨空前的國難,國家處於積弱的、被侵害的地位,我們應付國難的方法,用不着張皇,也用不着憤激,而是應當認清我們目前所處的地位,以求自救自存。“所以我們今日外交方針與內政方針,完全一致,第一句是發展民力,發展人民之生產能力,第二句也是發展民力,發展人民之生產能力。”但這樣的方針,畢竟對於現實困境缺乏切實有效的處置,顯得空洞閃爍,難於讓人民信服,也不可能使其黨內滿意。

10月30日,在國民政府總理紀念週,汪精衛報告外交,再次聲稱“中國現在所需要者爲建設,而建設之環境,無過於和平,故中國之企望和平,較他國爲尤切。然和平雲者,平然後和,不平未有能和者也。顧茲所謂平,不僅爲國際地位之平等,尤在國力之平等,殆未有國力不平等,而國際地位能平等者。”

日與俄,是蔣介石考慮外交策略時常常放到一起來觀察的互爲對立的兩極,是親日抗俄,還是聯俄抗日,消消長長,親親疏疏,在1927-1937的十年間,大體上可以說一直縈繞在蔣的心頭,當然,如果日俄交惡而能置身事外,則更是上上之選。這時,中日之間有所緩和,蔣的“禍水北引”之念又頑強地冒了出來。8月19日,蔣在日記中稱,“倭勢和緩,華北乃可漸定,此大計幸可實現矣。倭俄情勢日急,與倭妥協,俾其一意對俄,亦‘先其所愛,微與之期’‘踐墨隨敵’之意乎。”其後,又多次預計日俄將開戰,而冀其實現。

宋子文與蔣介石的分歧

8月23日,蔣介石致電宋子文,勸其就便赴日一行,緩和關係。但宋子文沒有照蔣的意見訪日,28日,蔣在日記中稱:“子文不在日登陸,免倭寇造謠,亦有見地。”但實際上對宋已相當不滿,蔣宋在對日政策上存在分歧,蔣的外交路線需要組織上的保障,如羅文幹去職,以汪精衛兼外交部長,以唐有壬任常務次長,加上黃郛、何應欽駐北平,都是爲了貫徹其先安內後攘外的基本方針。

在同一日的日記中,蔣記曰:“國內外交部長易人,外交方針幸趨一致。”9月5日,蔣介石與宋子文談話時,發生激烈爭執,蔣在日記中大罵宋子文曰:“子文年少氣盛,四年來誤黨誤國之財政政策,尚不知覺悟,反自詡其能,不肯變更,餘負其責,蒙受亡國失地之罪,彼仍一意徑行,以餘爲傀儡,強餘從其政策,今日且以辭職相要脅,忍無可忍,故痛責之,而彼終不自悟也,可嘆。”

9月6日,蔣介石及行政院長汪精衛、立法院長孫科、財政部長宋子文等會於廬山,“會議中曾商討對日政策:除絕對不割讓東北各省,不承認僞‘滿洲國’外,其他仍應與之周旋,並盡力避免刺激日方。”

根據黃郛檔案中《9月6日談話會商定之結果》記述,這次會議確定的對日方針是:“除割讓東省、熱河,承認僞國,爲絕對不可能外,對其他次要問題如稅則等仍應與之作相當之周旋,謀適宜之處置,並極力避免一切刺激日方情感之行動及言論。對華北當局,並賦以相當自由之權限,以期應付圓滑。”

廬山會談蔣、宋意見不能一致的情況可能也傳到了國民黨內一些地位稍低一點的人士耳中,並認爲宋子文主張長期抵抗的主張被否決:“微聞蔣意目前對日暫爲妥協,徐圖挽救,而宋以其外國宣傳均爲中國將徹底抗日,故頗獲歐美各國之援助,今忽更變,宋以爲自屬食言,爭論結果,不歡而散。”傳聞“宋將辭職”。(《王子壯日記》第1冊,第437頁)

果然,10月28日,蔣介石專程從南昌回南京,與汪精衛商量後,於29日主持會議,準宋子文辭行政院副院長及財政部長職,由孔祥熙繼任。

11月8日,蔣、汪在南昌再度商談對日交涉問題,並聯名致電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長黃郛及軍事委員會北平軍分會代委員長何應欽,指示對日交涉方略:“以在事實上、法理上,不涉及僞國之原則,可酌量商談,並以不換文、不簽字最爲重要。”

11—12月間的國民黨內,中央政潮涌動,地方實力派也很不安分,都使蔣介石感到牽制:“中央老者,欲倒汪精衛,搖動大局”;“中央搗亂者,乃孫科、陳立夫、宋子文,應如何處置之?”“陳濟棠趁閩變要求財政,竟對中央敲詐”;“粵閩桂倭英及張學良各種糾紛,令人心煩,而中央內部不固,同志幼稚,汪兆銘又思退休,更令人難堪也。”

12月29日,蔣又“縱論國事”,認爲此時內外局勢紛亂,對日只有避戰:“北方與日勾結可慮”,中共猶在其次。“現時對策,惟有妨礙其集中,與遷就粵陳。至於對倭只有避戰,”對於閩變,不得已時,只有暫時將之孤立於省城,待其變化。(《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24,第137頁)以上種種,反映了蔣介石這時面對內外各種困局所流露的幾許無奈,自然也更刺激、強化了他對“必先安內”乃可再言“攘外”這一決策的認知。

棘手的通車通郵問題

《塘沽協定》簽訂後中日間的交涉,以通車通郵問題爲棘手,也甚爲朝野各界所關注,這主要是因爲日本以協定履行和善後的名義,誘逼國民政府同意使關內外通車通郵合法化,其意不在通車通郵本身,而在逐步造成對“滿洲國”事實上的承認,混淆國際視聽,最終實現對中國東北的合法佔領。

1933年7月2日,中方代表雷壽榮、薛之珩、殷同等人,在大連與日方代表岡村寧次等開始有關《塘沽協定》善後交涉的“大連會談”,會談內容爲僞軍收編、戰區接收、鐵路交涉等項,鐵路交涉有兩層含義,一是日軍自北寧路沿線撤退,由中方接收並恢復交通,這是符合中方利益的;二是恢復北寧路與已淪陷的奉山路(現瀋陽-山海關)的聯絡問題,也即關內外的通車問題,這是日方別有用心、亟欲實現的部分。7月6日,大連會談落幕,確定中方逐步接收北寧路,恢復至榆關事變前狀態。

外交部8月7日電告蔣介石,說據駐美公使電稱,日本密使通知各國政府及要人,中國將由締結電信、郵政、鐵路各協定,對滿洲國予以事實上之承認,而爲法律上承認之先聲。“查日本利用此訊,以引誘各國承認僞組織爲已成之局,並以打破各國所持之不承認主義。是以現在我國與僞組織締結任何協定,均屬非宜,且使全世界必發生極不良之影響。”蔣介石於10日回電謂並無締結電信、郵政、鐵路協定之說,日人散播謠言,我外交官應自具判斷能力,不宜輕信。

10月20日,國民政府鐵道部正式任命殷同爲北寧鐵路局局長,27日到任,開始通車交涉。11月2日,殷汝耕奉命赴榆關與日方商通車及剿匪事宜。4日,殷同訪日武官柴山,商平沈通車問題,5日,再訪柴山及日使有吉明,交涉通車問題。

但國民黨內反對通車通郵者頗不乏人,11月4日,外交次長唐有壬密向黃郛電告,“道君(代指李烈鈞)鼓煽政潮甚力,今日立法院開會,指責通郵通車並要求堯峯(代指汪精衛)出席說明,此爲彼輩破壞計劃之第一步。”(沈雲龍編著:《黃膺白先生年譜》下,第636頁。)

但國民黨內與唐有壬等持不同意見者大有人在,即比較正統的王子壯也議及,“近聞日本爲撤退長江各口日兵,要求吾國與僞國通郵通車並承認平熱鐵路平綏鐵路之中日合辦等,如此是直欲將華北置諸彼肘腋之下。吾國少有人心,詎能相忍?故近日中央政治會議及立法院均向外交當局作種種之責問,雖汪先生答覆絕不使喪權辱國,但事實昭然,殊使人疑慮也。”

王世傑也提到,自1933年5月底《塘沽協定》簽訂後,“汪蔣兩公對日之態度與政策,日趨於妥協。日本方面要求與僞滿洲國通車通郵,汪蔣均主遷就。予以此事將影響政府對東四省之原來立場,力爭無效。六月一日曾向汪院長堅請辭職;嗣因汪雖應允,蔣仍強餘留職,遂作罷議。”(《王世傑日記》,第1冊,第11-12頁)

岡村寧次北平會談

11月6日,日本關東軍副參謀長岡村寧次到北平,與黃郛等人談判,日方提出控制長城各口,並提出關內外通車、通商諸項要求,逼迫中方接受,7日,黃郛等電告蔣介石,蔣即派機接汪精衛到南昌緊急商議,蔣、汪於8日覆電黃郛、何應欽,對通車通郵已有接受之意,只是擔心國內反對妥協之情緒正十分激昂,希望能選擇一個恰當的時機。

11月9日,黃郛、何應欽與日本關東軍代表岡村寧次等在北平經三天會談之後,就《塘沽協定》善後處理事宜達成初步協議,日軍續駐長城各口,關內外通車、通商、通郵、通航問題日後續商。11月11日,蔣介石電黃郛、何應欽,告以通車談判在適當時機可以啓動,但“不含長城線”等內容實難承受,希望日方能體諒現當局願意妥協親善的誠意,不使他們太過爲難。稍後,因“福建事變”風聲日緊,汪精衛電告黃郛等,通車談判暫緩進行。11月21日,黃郛覆電汪精衛,表示閩變既已爆發,“華北方面”,將與何應欽共同謹慎應付,通車等案“當遵命暫緩進行”。

平沈通車交涉的重啓

1934年4月11日,蔣、汪、黃等在南昌開始磋商華北問題,12日,交通部長朱家驊仍對記者表示,行政院對通車通郵尚未加考慮,交通部仍一秉過去封鎖政策辦理,並無變更方式之動機。至查獲日人私運東北郵件,除令各地嚴密防範取締外,並請海關協助,一面由外交部提出交涉。13日,立法院舉行祕密會議,討論華北外交,對黃郛大加抨擊,決定原則三項:華北外交不必由黃郛辦理;“通車問題,決不可商,日如提議,只有拒絕,庶免有承認僞組織之嫌。”決定在整理通過後,送呈中政會,作爲向中央之建議。

14日下午,汪精衛回到南京,在中央黨部會議報告在贛決定之外交方策後,對記者發表書面談話稱:“外傳通車通郵問題……黃委員長至今未與日方談判。”對此予以否認。16日下午,黃郛到上海後在寓所對記者發表談話稱,這次去南昌“不過報告此一年之整個政務。至於通車通郵及沿長城一帶設關,則未嘗詳談,因目前華北困難,不僅此通車通郵設關也。”而在17日,黃郛與日本駐華大使有吉明見面時,與對記者的談話閃爍其詞不同,黃郛告訴有吉,南昌的會談“關於華北的幾個懸而未決的問題,如通車、通郵、長城沿線設置稅關、開發華北產業等,蔣、汪同意了黃的意見,並授予他一定的處理權限。”“這樣做起來總算方便些了”。有吉表示,“今後還請多加關照。”18日,有吉在南京拜會了汪精衛,據日方有關人員的信息,“會談中汪精衛認可了黃郛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