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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僞糧食貪污案 日本顧問咆哮要求“判死刑”

欄目: 戰史風雲 / 發佈於: / 人氣:1.43W

1943年10月13日,夜幕籠罩下的徐州城,隨着汽笛聲的驟然響起,一列滿載着糧食和其他物資的貨車徐徐駛入徐州站。火車剛剛停穩,便有一隊日本兵跑步進入車廂,一個日軍少佐在檢查中忽然發現,車廂中裝有大量白米,可自己手上拿着的“特殊搬運證”上卻明明寫着是糙米。他當即下令扣留貨車,並報請南京日軍軍部調查。由此,一起牽動日軍神經的特大糧食貪污案浮出水面。

汪僞糧食貪污案 日本顧問咆哮要求“判死刑”

事情敗露後,多人落網

日軍軍部得悉此事後,立即向汪僞政府糧食部長顧寶衡查問。顧寶衡很快將情況通過僞政府糧食部次長周乃文,電告僞江蘇省糧食局局長後大椿和蘇南米糧採購辦事處處長鬍政。胡政又發急電給無錫米糧聯營社糧商鄭子文,鄭子文隨即找到無錫北塘同興糧行許瑞棠同赴蘇州,密商應付辦法。

與此同時,南京日軍軍部電令無錫日本憲兵隊,“須迅即偵破此案”。憲兵隊派出密探孔某,讓他扮成從外地來無錫購買糧食的商人,於10月21日傍晚來到無錫北塘同興糧行。糧行管事周銘接待孔吃過晚飯後,又邀他抽大煙。一陣吞雲吐霧後,孔某突然取出證件說明了自己的身份,並探問徐州火車站被扣留的糧食是從何而來。周銘當時還不知道糧食已被扣留,搪塞說“買賣大都由許瑞棠經辦,自己確實不知這事的內情”。隨後,孔某將周銘帶至日本憲兵隊,一陣刑訊之後,周銘便招供了初步內情。

10月22日中午,許瑞棠由蘇州回到無錫,得知東窗事發,想躲也躲不掉了,遂親赴日本憲兵隊自首,周銘才得以釋放

此案發生後,僞中央政府下令將顧寶衡、周乃文免職查辦,後大椿、胡政被撤職查辦。僞上海市政府外事祕書耿嘉基被逮捕押往南京。耿嘉基曾留學法國,回國後便被委任爲僞上海市政府外事祕書,與法租界巡捕房總監勃爾上校是莫逆之交。案發後,耿的家屬立即向上海日軍憲兵隊求援,憲兵隊隊長親自驅車前往會見南京來人。經交涉後,南京方面未將耿帶走。雙方約定,一旦南京方面有正式公文來上海,耿必須歸案。耿回家後,坐立不安,寫下了一份長達萬言的遺書,便舉槍自殺了。

此案所涉及的其他人員,如松江縣僞縣長唐克明,無錫米糧聯營社鄭子文、王永祥以及幾家糧行的糧商沈雲卿、朱志誠、唐煉候和許瑞棠等,都先後被捕關押在南京監獄候審。

後大椿、胡政靠徵糧大發橫財

此案的首犯後大椿,抗戰前曾是上海商務印書館工會的領導人之一。日本侵華後,搖身一變當上了僞江蘇省糧食局局長。後大椿上臺不久,便將原任省糧食局水產管理處處長的胡政委派任蘇南米糧採購辦事處處長,主要負責在蘇州、無錫、常州、松江、太倉一帶的米糧採購業務。後大椿與胡政狼狽爲奸,在掌權後不久便開始了貪污勾當。

1943年3月初,後大椿向青浦縣一糧商購買糙米一千石,當時米價每石280元,後大椿預付了28萬元支票。購貨後,他不提貨,坐待漲價。5個月之後,米價果真漲至每石900元,後大椿囑咐米商不必交米,而可依照市價結算交款,米商不敢違抗,只得照辦。這筆交易,後大椿一下就牟利數十萬元。

4月上旬,崑山糧食鉅商朱志誠在無錫米糧聯營社副理事長王永祥介紹下,結識了後大椿和胡政,並慫恿他將糧食局購糧的資金抽出一部分用來收購麪粉,然後由萬豐糧行的唐煉候領取“糧食搬運證”運至南翔,再賣給商販後私運到上海市場,這次共獲利140萬元,朱、唐等人僅得到少量酬金,大部分都被後大椿、胡政瓜分。

4月中旬,後大椿介紹沈雲卿與胡政相識,沈、胡以蘇南米糧採購辦事處名義,在青浦收購糧食1780餘石,在嘉善收購3000石,另外還在松江等縣收購。他們採用低價收進、高價賣出的方法牟取暴利。耿嘉基親自出面,後大椿和胡政做耿的後臺,爲耿辦理了護照和糧食搬運證。沈雲卿爲感謝後大椿,送給他一輛小轎車。

6月間,僞武進縣政府接受了日軍購米43000石的委託。當時由於常州庫存糧食不夠,便向後大椿、胡政在常州收購的糧食當中借用3000餘石,至8月底償還。後、胡這次又獲得了55萬元。

糙米中混進白米,導致案發

受後大椿、胡政等人直接操縱的無錫米糧聯營社,爲了全面壟斷當地的糧食市場,於1943年夏季,在市場上大量收購糧食,使得無錫米價日益上漲,米價由每石300元漲至700元左右,老百姓怨聲四起。

6月23日,僞無錫縣縣長和各界人士聯名向僞江蘇省糧食局請示解決對策。後大椿、胡政等人於25日專程去無錫,並召開會議。

6月25日下午,僞無錫縣政府在縣府大禮堂專門召開大會。後大椿首先解釋了政府的糧食政策,說這次糧食部需交付一部分軍糧,因此由米糧聯營社主持採購。至於引起糧食恐慌、市價飛漲,是由於聯營社具體應付無方所致。與此同時,後大椿、胡政藉口受糧食部之命,在無錫、常熟等地,以每石300元的限價收購糙糯米。因遲遲沒有收夠數量,便利用行政權力,發給無錫、常熟縣政府和各特工站進行協助的訓令,將各縣境內米商所有的米糧全部查封。結果,無錫被查封糙糯米26440石、白糯米128石、白米3845石,常熟被查封糯米20000餘石、白米1500餘石。在查封后,他們將這些米的4/5強制收買,1/5還給米商,還與無錫米糧聯營社合謀,把無錫的糙糯米2700餘石運至蘇州賣給了一家米廠。這段時間,他們封存了大量米糧。

無錫的糧商憤憤不平,紛紛聯名向南京僞中央糧食部提出抗議,稱米價上漲,主要原因是由於聯營社在市場上搶購所致,查封糧食,無法可依。後來,顧寶衡爲了平息事端,特地派周乃文赴無錫負責調停。結果,將被查封糧食中的1/3還給了米商,2/3以高於限價、低於黑市價的所謂調整價強制收買,暫時平息了風波。

1943年10月初,貪婪無度的後大椿專發密令給鄭子文,令其將上述查封糧食中的一部分設法出售。鄭子文夥同王永祥與許瑞棠密商約定,將12000餘石糙米,以調整價賣給許瑞棠,由同興糧行向糧食部申請發給糧食部的“特殊搬運證”運至北京;成交之後提貨時,先付全部米價的半數,其餘一半可在貨抵北京出售後結清。因當時僞政府最高國防會議通過並實施的“清鄉地區米糧封鎖暫行辦法”規定,凡“清鄉”區內的一切糧食運至外地時必須持有“特殊搬運證”,許瑞棠通過後大椿的幫助辦妥了此證。許瑞棠打的如意算盤是:先將5000石在黑市上賣出,所得利潤足夠付給後大椿、胡政米價的半數,餘下7000餘石,還可以運至北京利用南北方差價牟取暴利。另外,許瑞棠還精心設計了一個投機取巧的方法,在大量糙米中,混裝進數百包白米,運到北京也可賣個好價錢。恰恰在這一點上,由於他的疏忽,導致了徐州火車站的案發。

日本顧問不滿意判決,連呼“判死刑!”

這樁特大糧貪案,引起了侵華日軍最高顧問部的重視,僞中央政府不得不予以嚴辦,專門成立了“特別法庭”以審理該案,由僞中央政府特地任命陳恩普爲庭長,喬萬選、錢森爲審判官。

特別法庭最初對此案作出的判決是,後大椿無期徒刑,胡政有期徒刑15年;顧寶衡、周乃文各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法庭將此判決結果送交日本顧問審閱,日本顧問一看,當時怒不可遏,一邊拿起一支紅鉛筆在後、胡、顧、周的姓名上連畫幾個紅圈,一邊大聲咆哮着連喊幾聲“判死刑!”

1944年3月15日上午,此案經特別法庭審理後終於作出了判決,法庭認定:後大椿、胡政連續於戰時意圖營利,對軍需品及生活必需品投機操縱,囤積居奇,足以妨害供求關係,判處兩罪犯死刑,剝奪公權終身。沒收後大椿賄款及不正當利益國幣740餘萬元,沒收胡政國幣560萬元。同案犯唐克明、鄭子文、王永祥均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沈雲卿、朱志誠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唐煉候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許瑞棠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汪僞政府糧食部長顧寶衡、次長周乃文原本亦被法庭判處死刑,經呈請汪兆銘覈示,特經赦減,各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顧寶衡所得贓款1310萬元、周乃文所得贓款80萬元,均予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