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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給官員的廉政警示 貞觀之治沒有貪腐

欄目: 野史祕聞 / 發佈於: / 人氣:6.51K

唐太宗開創了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爲後來唐朝一百多年的盛世奠定了重要基礎。貞觀時期,夜不閉戶,道不拾遺,濫用職權和貪污瀆職的現象降到了歷史最低。近日研讀《貞觀政要·貪鄙》,掩卷深思,感慨萬千。貞觀時期,政治清明,官吏廉潔,究其原因,主要在於李世民作爲皇帝率先垂範,時時警示官員,廉潔自律,奉公守法。

唐太宗給官員的廉政警示 貞觀之治沒有貪腐

政治警示:亡國喪身爲鏡鑑。貞觀四年,太宗謂公卿曰:“…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徑,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後,蜀人見之,以爲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師隨而伐之,蜀國遂亡。漢大司農田延年贓賄三千萬,事覺自死。如此之流,何可勝記!朕今以蜀王爲元龜,卿等亦須以延年爲覆轍也。”唐太宗首先給大臣們講了兩個故事,一個是戰國時代蜀國國王因爲貪圖黃金而招致亡國的故事,另一個是漢代擔任大司農職務的田延年因爲貪污3000萬錢被揭發而自刎身亡的故事。講完故事後,唐太宗給大臣分析大局,從政治上警示臣工,主貪喪國,臣貪亡身。像蜀國國王和田延年這樣的人,在歷史上真是數不勝數。現今我要以蜀王爲鏡,你們也應當以田延年爲鑑。

利害警示:明珠彈雀送性命。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人有明珠,莫不貴重。若以彈雀,豈非可惜?況人之性命甚於明珠,見金錢財帛不懼刑網,徑即受納,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彈雀,何況性命之重,乃以博財物耶?羣臣若能備盡忠直,益國利人,則官爵立至。皆不能以此道求榮,遂妄受財物,贓賄既露,其身亦殞,實可爲笑。帝王亦然。恣情放逸,勞役無度,信任羣小,疏遠忠正,有一於此,豈不滅亡?隋煬帝奢侈自賢,身死匹夫之手,亦爲可笑。”唐太宗從利害角度警示大臣,同時也提醒自己。他告誡大臣說,你們如果能夠竭盡忠直,有益於國家,有利於百姓,那麼官職爵位立即取得。如果不守臣道,妄受財物,貪贓枉法,罪行一旦暴露,性命不保。作爲皇帝也不能放縱享樂,勞役無度,信任小人,疏遠忠誠正直的人,只要犯有其中的一種過錯,怎麼能不滅亡?隋煬帝奢侈反而自認爲賢能,最終死於匹夫之手。人如果擁有明珠,都十分珍惜看重,沒有人會捨得用它去打鳥雀。人的性命比明珠要貴重千萬倍,如果見到金銀財帛就不懼怕刑法,毫不猶豫接受賄賂,這就是不珍惜性命。明珠作爲身外之物,尚且不能拿去彈射打雀,何況性命比明珠更加貴重,怎麼作爲賭注來博取財物呢?貪贓枉法如同用性命去“彈射”財物,比用明珠彈射鳥雀還可笑。

得失警示:因小失大丟富貴。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嘗謂貪人不解愛財也。至如內外官五品以上,祿秩優厚,一年所得,其數自多。若受人財賄,不過數萬。一朝彰露,祿秩削奪,此豈是解愛財物?規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儀休性嗜魚,而不受人魚,其魚長存。且爲主貪,必喪其國;爲臣貪,必亡其身。《詩》雲:‘大風有隧,貪人敗類。’固非謬言也。…”太宗警示身邊大臣說,其實貪財的人是不懂愛惜財物。他以五品以上京官和地方官俸祿爲例計算得失,說如今內、外五品以上朝官,俸祿品秩都很優厚,一年之內所得到的,數量自然很多。如果收受別人的賄賂,也不過數萬,一旦暴露出來,官職俸祿都被削奪,這哪裏能算得上是懂愛財?這是看見小的利益,卻失掉了大的利益。又舉戰國時期公儀休吃魚的典故誡勉大臣,公儀休喜歡吃魚,但他卻不收別人送的魚,所以他能長久地吃到魚。唐太宗善於設身處地爲官員們着想,從他們的切身利益出發,教育他們財物要取之有道,通過正當途徑取得,靠合法收入——俸祿就可以生活得很好;如果有非分之想,貪得無厭,就可能落得“一朝彰露,祿秩削奪”的下場。

履職警示:滿腦金錢罷官職。貞觀十年,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宣、饒二州諸山大有銀坑,採之極是利益,每歲可得錢數百萬貫。”太宗曰:“朕貴爲天子,是事無所少之。惟須納嘉言,進善事,有益於百姓者。且國家剩得數百萬貫錢,何如得一有才行人?不見卿推賢進善之事,又不能按舉不法,震肅權豪,惟道稅鬻銀坑以爲利益。昔堯、舜抵璧于山林,投珠於淵谷,由是崇名美號,見稱千載。後漢桓、靈二帝好利賤義,爲近代庸闇之主。卿遂欲將我比桓、靈耶?”是日敕放令萬紀還第。治書侍御史權萬紀給太宗李世民進言說,宣州、饒州二州羣山中有很多銀礦坑,開採它們有很大利潤,每年可以獲得銀錢數萬貫。唐太宗見他不幹正事,推薦賢人、建議善舉之事、審查檢舉違法行爲等分內之事一件也沒幹,整天想着發財,滿腦金錢,就把他狠狠訓斥了一番,當天敕令權萬紀停職回家。

家庭警示:衆叛親離子孫愧。貞觀四年,太宗告誡,“大丈夫豈能苟貪財物,以害身命,使子孫每懷愧恥耶?卿等宜深思此言。”唐太宗告誡官員,站得正,才能立得穩。如果有貪慾,倒黴的就不僅是貪者個人。“貪者敗類”,貪者一人,會貽害很多人。從大處講,殃及一國;從小處而言,殃及一家。大丈夫豈能因一時貪圖財物,而害及身家性命,並且使子女後代在人前擡不起頭來?唐太宗的家庭警示言簡意深,至情至理,沒有官話,沒有說教,沒有皇上對臣下的訓誡口氣,今天讀來仍感親切,頗有教益。

心理警示:夢魂不安心憔悴。貞觀四年,太宗謂公卿曰:“朕終日孜孜,非但憂憐百姓,亦欲使卿等長守富貴。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常兢兢業業,以畏天地。卿等若能小心奉法,常如朕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寧,自身常得歡樂。古人云:‘賢者多財損其志,愚者多財生其過。’此言可爲深誡。若徇私貪濁,非止壞公法,損百姓,縱事未發聞,中心豈不常懼?恐懼既多,亦有因而致死。”唐太宗從心裏角度警示大臣說,我整天孜孜不倦,不僅僅是憂念愛惜百姓,也是想讓你們能夠長久地富貴。天並不是不高,地並不是不厚,然而我常常兢兢業業,是因爲對天地十分敬畏。你們如果能夠小心謹慎奉公守法,經常像我敬畏天地一樣,不但能夠使得百姓安寧,你們自身也得到快樂。如果徇私枉法,不但是破壞了國法,傷害了百姓,即使事情沒有敗露,心中怎能不常懷恐懼呢?內心豈不經常忐忑不安?人老是處於恐懼狀態,惶惶不可終日,時間長了,是會得病的。因貪贓而恐懼,因恐懼而死,這樣的事不是沒有。你們應當好好思量我這些話。唐太宗給貪官們把脈十分精準,他知道貪官們心裏在想什麼。古今貪官的心理是相通的。當代一些已經敗露的貪官,他們在被“雙軌”和逮捕之前,猶如驚弓之鳥,耳聞警車之聲,心驚肉跳,見到檢察院的人,嚇得面無人色。貪官們只要伸出了貪婪之手,他們就再也不會坦然地面對世人,再也不會有一日之安寧,就要惴惴不安地度日。

法律警示:以身試法禍自招。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古人云‘鳥棲於林,猶恐其不高,復巢於木末;魚藏於水,猶恐其不深,複穴於窟下。然而爲人所獲者,皆由貪餌故也。’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祿,當須履忠正,蹈公清,則無災害,長守富貴矣。古人云:‘禍福無門,惟人所召。’然陷其身者,皆爲貪冒財利,與夫魚鳥何以異哉?卿等宜思此語爲鑑誡。”太宗對身邊的大臣們說,鳥棲息在樹林裏,還擔心樹木不夠高,又在樹梢上築巢;魚潛藏在河水裏,還擔心水不夠深,又在洞窟下做穴。但是它們仍然被人捕獲,這都是因爲貪食誘餌的緣故啊。現在臣子接受任命,身居高位,享有厚祿,應當做事忠誠正直,遵循清廉無私的原則,那麼就不會有災難,能長久保持富貴。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然而那些以身試法的人,都是因爲貪圖財利,這與那些魚、鳥有什麼不同呢?你們應該思考這些話,作爲借鑑和告誡。

唐太宗結合歷史教訓告誡官員,經常給身邊工作人員和文武大臣們進行有針對性的、極富人情味的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貞觀王朝是中國歷史上唯一沒有貪污的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