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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爲何能在從外國的銀行替政府借到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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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後,最早出現財政危機的其實是南京臨時政府。就在南北還處於戰時狀態時,有一次安徽都督派專使去見孫中山,要求馬上接濟部分軍餉。孫中山批了二十萬元,但手下人查了一下金庫,卻發現僅有十元存洋。

袁世凱爲何能在從外國的銀行替政府借到鉅款?

爲了這個惱人的“孔方兄”,孫中山、黃興傷透腦筋。當時每天到南京陸軍部索餉的人員不下數十撥,時任陸軍總長的黃興被弄得寢食俱廢,甚至急吐了血。

在袁世凱當選臨時大總統後剛剛一星期,尚在執行職務的南京政府就提出需銀七百萬兩,其中兩百萬兩爲急需。袁世凱也不是財神爺,他能想到的辦法就是找外國借款。

袁世凱的法子,南京政府同樣想過做過。孫中山在回國前後就多次進行過借款活動,但老外銀行家們多精明,南京政府能存在幾天他們都不知道,又怎麼肯把錢借給你?在那段日子裏,孫中山每天都盼望能得到外國銀行的覆電,可是一直等到他辭去臨時大總統的職務,還沒有見到錢的影子。

袁世凱出手借就不一樣了。這時南北已走到一起,且北京政府就實力和信用而言,更符合外國銀行家心目中“能負責任的中國政府”的形象。在此情況下,美英德法四國銀行團便接受袁世凱的要求,付銀兩百萬兩給南京政府作爲了軍政費用。

除了結束南京政府,遣散南方民軍外,北京政府需要用錢的地方還有很多,其中比較大宗的就有整頓在京政府機構、償付承接自清政府的外債和賠款、履行對遜清皇室的優待條件等。這使北京政府的財政困難程度很快就接近了當初的南京政府,而解決困難最方便最快捷的途徑又只有繼續向外國銀行進行借貸。

1913年4月26日夜至27日凌晨,袁世凱以國務總理趙秉鈞等人爲全權代表,與英法德日俄五國銀行團談判簽署了“善後借款合同”,這就是歷史上的善後大借款。

據說著名學者辜鴻銘曾應邀在這次借款談判中擔任翻譯。他說了一句名言:“所謂的銀行家,就是晴天千方百計把傘借給你,雨天又兇霸霸地把傘收回去的那種人。”

辜鴻銘的話很形象地說明了借款合同的苛刻程度。根據合同規定,中國必須以鹽稅、海關稅以及直隸、山東、河南、江蘇四省所指定的中央政府稅項作爲擔保,這還不包括其它一些有損國家主權的附加條件。

借款合同簽署於第一屆國會開幕後不久。依照國會組織法,政府所有法律、財政、國務員同意等案,都須得到參衆兩院的一致同意,像善後大借款這樣重大且涉及國家主權的決策更不能例外,但國會卻是事後才得知。

宋案和借款案引起了南方革命黨人的極大憤怒。兩案發生之前,孫中山、黃興曾先後北上與袁世凱商討國是,對袁俱有好評。二人還都不約而同地作出過樂觀估計,認爲民國若能由袁世凱執政若干年,必可躋身於強國之列。袁世凱對孫、黃亦不乏好感,與人交談時,曾稱孫中山坦白,黃興憨直,言下頗有相互提攜之意。

兩案一起,南北領袖之間這種一度尚算融洽的關係便告完全破裂,雙方皆視對方爲眼中釘,肉中刺,必欲拔之而後快。孫中山首先力主對袁世凱進行武力討伐,袁世凱也被激起了怒火,他發出“傳語國民黨人”的長電,聲稱:“現在看透孫、黃除搗亂外無本領。左又是搗亂,右又是搗亂。我受四萬萬人民託付之重,不能以四萬萬人民之財產生命聽人搗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