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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史上最慘絕人寰的變態酷刑 讓人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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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的中國

中國史上最慘絕人寰的變態酷刑 讓人觸目驚心!

了不起的殘忍智慧酷刑的方法,卻決不是突然就會發明,一定都有它的師承或祖傳,……“酷刑”的發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這是他們惟一的事業,而且也有工夫來考究。

——魯迅《南腔北調集·偶成》

規則是打出來的。規則的制定者,那些帝王們,爲了讓自己的千秋霸業得以永繼,不惜在前人的基礎上變本加厲,面對最精妙的人類的軀體,極盡摧殘之能事。

文藝作品中常常可以見到“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之說。《禮記·曲記》中最早見到前半句,而後半句則無可考,怕是後人爲了對仗加上去的。這句看似聰明、貼切的下聯很是害人不淺,直接造成了人們對於上半句的誤解。通常情況下,人們認爲這“刑不上大夫”指的就是“刑,可以不加在權貴者身上”,其實,這是大大麴解了原意。司馬遷在《報任安書》中已經有明確的解釋:“傳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節不可不勉勵也。”這裏的“士”指的是“士大夫”。接着,司馬遷對這句話做了闡述,其大意是說,士的氣節不可辱。有節之士在未受刑遭辱之前就“引決自裁”了。因此,刑罰很難施到他們身上去了。懼怕刑罰到了寧肯一死的程度,可見刑罰之殘酷。

典籍中記載的種種酷刑,讓人觸目驚心者不下幾十種,足見規則制定者超常的想像力。此處只略尋幾個,便可窺見一斑。

一六三九年的一次凌遲

凌遲之刑是諸多酷刑中最慘絕人寰的一種。是將活人的肉一片片割下來,讓人慢死的方法。中國歷史上有姓名可考的被凌遲處死者不下千人。著名者如顏杲卿、劉瑾、鄭鄤、袁崇煥、石達開等等。民間悍婦罵人時常說“挨千刀的”,就是指的凌遲。如此咒人,實在是國罵之精髓,先按下不表。明朝是歷史上酷刑最多的時代,百官們竟然用鴆血染衣帶,一有捕拿,即吮帶死,以免受折磨。

明代《瑞嚴公年譜》記下明末崇禎進士鄭鄤被凌遲處死時的情景——

一六三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黎明,聖旨下達讓當日執行,有司官員立即下令傳齊有關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後稱西四牌樓,即今北京西四)。那天早晨就有一夥人役在牌樓旁邊搭起一座棚子,裏面供監斬官等人在此就坐,棚子前面豎起一根上邊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會兒,行刑的劊子手們也提前來到,他們每人帶一口小筐,筐裏放着鐵鉤和利刃。劊子手們取出鐵鉤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鋒利。辰、巳時分,監斬官帶校尉、人役等押着鄭鄤來到刑場。鄭鄤被暫時停放在南牌樓下,他坐在一隻大籮筐裏,沒有戴頭巾也沒有穿鞋襪,正在向一名書童喋喋不休地囑咐家中後事。這時,圍觀的羣衆人山人海,把周圍的道路、空場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頂上都爬滿了人。西城察院的官長就位之後,高聲宣讀聖旨,由於周圍人聲嘈雜,他都念些什麼,人們誰也聽不清楚,只聽他最後的一句是:“照律應剮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劊子手齊聲附和,聲如雷震,圍觀的羣衆莫不心驚膽顫,兩腿發抖。只聽得三聲炮響,之後開始行刑。

人羣更加騷動起來,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長脖子,想看看劊子手怎樣剮人。但由於近處的人圍得密不透風,稍遠一些就看不見行刑的場面。過了好大一會兒,只見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條繩子,有人在木杆後面拉動繩子,繩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東西,鮮血淋漓,原來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處。這說明犯人的肉已被割盡,開始剖腹取五臟了。又過了一會兒,木杆上的繩子放下來,卸下肝肺,吊起一顆人頭,這說明鄭鄤已被砍了腦袋,懸掛示衆。接着又把鄭鄤的軀體也掛了起來,使他的胸貼着木杆,背朝着衆人,大家看見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條一縷的,卻沒有割掉,千百條密麻叢集,就像刺蝟似的。這時,凌遲之刑宣告結束,有兩名校尉手舞紅旗,騎着快馬向東飛馳,他們是去宮中把剮的刀數向皇帝報告。後來,有劊子手把鄭鄤的屍體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條條地出售。據說人們買這人肉是作爲配製瘡癤藥的原料。

“人皮草袋”和“瀝青人”

活剝人皮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六朝以前的剝皮之刑只是剝人面皮,後來便進而剝人全身的皮了。尤其明朝剝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

葉子奇《草木子餘錄》記載,朱元璋對官員責治甚嚴,若有貪污暴虐,准許百姓赴京訴冤,貪污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要處以死刑,殺頭後梟首示衆,並且剝下他的皮,皮裏填上草,把這“人皮草袋”置於衙門裏官座旁邊,讓後任官員觸目驚心,起警戒作用。府州縣衙附近,都要設立一座廳堂,祭祀土地神,若需要實行剝皮就在此執行,因此這座廳堂便叫做“皮場廟”。

天啓年間,魏忠賢擅政時也常用剝皮的手段,而且,剝皮的方法非常奇特。夏充彝在《倖存錄》中記載:一天,某旅店裏有五個人在一起飲酒,其中一個姓徐的術士說魏忠賢作惡多端,不久肯定會倒臺。另外四人有的沉默,有的害怕,有的勸他說話要慎重,不然會招來災禍。

那人大聲說:“魏忠賢雖然專橫,他總不能把我剝皮,我怕什麼!”夜裏,衆人熟睡,忽然門被推開,闖進來幾個人,把那位說大話的逮走了。不一會兒,又把一同飲酒的另外四個人帶到一處衙門,先捕的那人一絲不掛躺在那裏,手腳都釘在門板上,堂上高坐着魏忠賢。他對四個人說:“這位說我不能剝他的皮,今天不妨試一試。”

就命令手下人取來熔化的瀝青澆在那人身上,過一會兒瀝青冷卻凝固,用錘子敲打,只見瀝青和人皮一齊脫掉,形成一副完整的人的皮殼。那四個人嚇得半死,魏忠賢對他們每人賞給五兩銀子壓驚,把他們放走了。

此刑比剝皮更勝一籌。俗稱“上油鍋煎”或“油炸”。

楚漢相爭之際,楚霸王項羽就威脅要把劉邦的老爹給“烹”了。劉邦倒是滿不在乎:“吾與項羽舉北面受命懷王,曰:‘約爲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分我一杯羹。”項羽聽了氣得半死,眼看就要把劉邦的老爹烹掉。幸虧項伯及時相勸,才使劉邦的老爹免此一難。

明朝大將鐵鉉卻沒有劉邦老爹的好運氣。當燕王朱棣興兵顛覆建文帝之際,鐵鉉等忠於建文帝的臣子奮力抵抗,然而,終是以卵擊石,朱棣攻下南京,鐵鉉也被朱棣大軍所擒獲。即位後的永樂大帝大開殺戒,把建文帝的老臣一一處死,鐵鉉自然難逃。蔡東藩《明史演義》第二十六回記載——

……兵部尚書鐵鉉,受逮至京,陛見時毅然背立,抗言不屈。燕王強令一顧,終不可得,乃命人將他耳鼻割下,爇肉令熟,納入鉉口,並問肉味甘否?自古無此刑法。鉉大聲道:“忠臣孝子的肉,有何不甘?”燕王益怒,喝令寸磔廷中。鉉至死猶罵不絕口,燕王復令人舁鑊至殿,熬油數鬥,投入鉉屍,頃刻成炭。導使朝上,屍終反身向外。嗣命人用鐵棒十餘,夾住殘骸,令他北面,且笑道:“你今亦來朝我麼?”一語未完,鑊中熱油沸起,飛濺丈餘,燙傷左右手足。左右棄棒走開,屍身仍反立如前。不愧鐵鉉。燕王大驚,乃命安葬。

過山龍

李伯元的《活地獄》對此刑如此記載:“是叫錫匠打一個彎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夠二丈多長,把犯人赤剝了,用管子渾身上下盤了起來,除掉心口及下部兩處。錫管子上邊開一個大口,下邊開一個小口,用百沸的滾水,從這頭澆進去,周流滿身,從那頭淌出去。這個開水,卻不可間斷。”

這與謝肇淛《文海披沙》所說的明朝萬曆年間福建某官府中盤在犯人腰間的“錫蛇”是一樣的。審訊犯人時往“錫蛇”的空心裏灌開水,犯人受不住燙,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過山龍”要比明代的“錫蛇”更有想像力和“趣味性”。

連坐宮刑

宮刑,這種讓男人不男的刑罰並非僅存於中國,卻在中國得到了極大的推廣。因爲男子被割除生殖器後,數日內傷口會發出一陣一陣的肌肉腐爛的臭味,所以又稱爲腐刑。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被判宮刑的人當屬司馬遷。此人因爲沒有管好嘴巴,而把那話兒丟了。這讓後世文人接受了不小的教訓,從此之後的文人老實了不少。

翻開中國的歷史,受過此刑的人實在浩如煙海,其中絕大部分是宦官,這本也不足爲奇。可是,發生在秦代的一場“連坐宮刑”實在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秦朝大奸相趙高是當時戰國七雄之一的趙王室的遠親,在他打入秦國內部之前,被趙國處以宮刑,傷好後他逃到秦宮做了宦官,成了嬴政小兒子胡亥的家庭教師,後來升至宰相,位高權重。說起趙高的受刑,那實在是冤屈。

其實犯錯誤的不是他,而是他的父親。他的父親按照趙國的律法被處以宮刑,趙高的母親當時正在乾柴烈火的年齡,那能和一個廢人共同生活,於是改嫁別人,生下了兒子。根據趙國的規定,妻權夫授,即便改了嫁,生的兒子都承繼姓趙,於是那個倒黴蛋名叫趙高,而不是李高王高。於是,更別出心裁的法令讓趙高陷入水深火熱——當時趙國的法令規定,這樣生下來的兒子也要被處以宮刑。

對於這種刑罰,姑且稱之爲“連坐宮刑”。所蘊含的各種變態心理實在值得把玩。這究竟是一種滅絕式的斷後刑罰,還是一種仇恨式的報復?

太監們的生殖器哪裏去了?

太監們生殖器的歸宿一直是一個不宣的祕密,當然,更多情況下是因爲人們不去關心這歷史細節中卑微的細節。

北京紫禁城西華門外有間名叫“廠子”的破屋,就是明清兩朝赫赫有名的太監工廠,那些身懷絕技的“刀子匠”,按“聖上”的旨意不斷製造着太監。按照太監門的規矩,割下來的生殖器不可隨便扔掉,大有排場之用,俗稱“寶貝兒”。一遇到升遷的機會,必須拿出來呈驗;就是在太監臨死入棺之前,還得找回“寶貝兒”在原處裝上,到了陰曹地府,纔不至於屍首不全,以求來世能夠六根齊全,重享榮華富貴。

清朝大太監李蓮英因自己的太監身份而痛苦,他不止一次說過,來世一定要做個真正的男人,他懇求家人在他死後爲他下體裝一個木製的生殖器,以求一個完整的身子去見陰間的祖宗。然而,這段“口述史”終究經不住推敲,考古隊打開李蓮英保存完好的墓葬時,發現除了一顆頭顱外,什麼也沒有。後人猜測:儘管他的家人沾了他不少的光,但他到底是個閹人,就算安上木柄也是辱沒祖宗的,故此把他整個身軀都捨棄掉了。

杖刑

“拉下去,重打××大板!”

這樣的臺詞在古書與古裝戲中隨處可見。這裏的“重打”,指的是打屁股以及屁股的延長部分:大腿。古人“股”的概念是寬泛的,但即便僅僅打大腿,屁股一樣難辭其咎,至少要暴露出來是肯定的了。

爲什麼會選擇屁股作爲主要行刑的區域呢?原因有二,其一,此處脂肪較多,打之不傷筋骨,相比其他部位比較容易痊癒;其二,臀部爲人恥部,中國乃禮儀之邦,先生教育人們“知廉恥”,因此,當衆把褲子脫下來讓人打,終究是心痛超過身痛的事情。

幾千年的封建帝制,士人間流傳着“伴君如伴虎”的說法。無數大員便是在一路棍棒的調教下成長起來,轉而有了權力再去調教那些巴望着在仕途上有所成就的人們。

《明史演義》第七十三回記載:明朝著名權臣沈思孝,因觸犯朝廷要員,被施以杖刑。沈思孝因受杖時,右腿疊放左腳上,所以他的右臀受傷重,左臀受傷較輕,回家後,大夫從其身上割掉數處爛肉,大的盈把。爲了讓肉儘快長齊,生割活羊腿上的好肉填實。

與此異曲同工,《娛目醒心編》卷五詳細講述了醫治杖傷之法:

用刀割開外皮,剜盡內邊爛肉,更取活羊一隻,割它腿肉填補空處,使他血肉相連,長成一片,然後可以行動。

如此可以想見,多少古人的屁股上掛着羊肉。只是,人的屁股遭殃,緣何會殃及羊腿,難道只有那裏肉質鮮嫩,堪與人臀相媲美?

信修明《老太監的回憶》中記載了慈禧朝中一位老太監對屁股的回憶:

太后宮內的總管首領、媽媽、宮女,平日受太后的嚴厲訓練,即使安德海、李蓮英等,也是打出來的,其他人可想而知。太后宮幾乎天天有打人聲。……御前的首領、小太監和媽媽、宮女等殿上的近御者,屁股上常綁一塊橡皮,以防重杖,其皮名叫寶貝……

把“寶貝”穿在身上,這種不得已而透露出的黑色幽默實在讓人哭笑不得。而橡皮的這一功用也可以寫入中國科技史。

或許是我們的歷史太過浩瀚,因此,與屁股相關的許多有趣的人與事我們幾乎可以信手拈來——

行刑者

三百六十行中沒有這一行,但這一行絕對是靠手藝吃飯的。笞杖在手,生殺、輕重僅在一念之間。於是,怎麼打人就成了一門學問。

李伯元《活地獄》第九回提到此事:

從來州縣衙門掌刑的皁隸,這小板子打人,都是要預先操練熟的。有的雖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傷;亦有些下死的打,但見皮膚紅腫,而內裏卻受傷甚重。有人說,凡爲皁隸的,預先操練這打人的法子,是用一塊豆腐,擺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響聲,不準打破;等到打完,裏頭的豆腐都爛了,外面依舊是整整方方的一塊,絲毫不動,這方是第一把能手。凡是犯罪的人,曉得自己理屈,今日難免責打,不惜花錢給這掌刑的……

這樣一來,掌握這種高超本領的人,不僅能夠順利完成笞杖任務,而且可以執法違法,從中漁利。沈家本《歷代刑法考·刑罰分考十四》記載,明代廠衛負責施行廷杖的校卒在訓練時,先用皮革綁紮成兩個人形,一個裏面放上磚頭,一個裏面包上紙,然後再給它們穿上衣服,讓校卒對它們行杖。放磚頭的人形是用來練習“外輕內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來似乎打得很輕,衣服也不會破損,但裏面的磚頭要打碎。包紙的人形是用來練習“外重內輕”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來似乎打得很重,但裏面包裹的紙不能損傷。行杖要達到這樣的水平纔算合格。

清代方苞《獄中雜記》中曾記載着他在刑部監獄中親眼看見的一件事:有三個犯人遭受同樣的杖刑,爲了少吃點苦頭,他們事前都賄賂了行杖的差役。第一個犯人送了三十兩銀子,被稍微打傷一點骨頭,養了一個月的傷;第二個犯人送了一倍的銀子,只打傷一點皮肉,不到一個月就好了;第三個犯人給了一百八十兩銀子,受刑後當晚就步履如常了。

很顯然,有錢人犯錯誤,只要打點得力,一般是可以免去皮肉之苦的。最苦的是那些老百姓們,錢見不着幾個,到頭來犯點錯誤,使不上銀子,一準落得被狠揍一頓了事。

旁觀者

對於打屁股這樣的事情,人人皆有可能輪到。但在棍棒落到自己身上之前,準自由人大可悠遊自在,作爲暫時的旁觀者,欣賞別人伏地捱打不失爲一次愉快的精神歷險——一定是又新鮮又刺激的!

事實上,行刑是需要看客的,否則就失去了懲戒示衆的作用。對於臀部的擊打,相比其他刑罰,可能會招來更多的旁觀者,因爲這種算不得酷刑的刑罰一方面可以滿足人們本有的暴力傾向,同時還可以讓人得到一份窺陰癖式的快感。捱打者伏地受刑時,生殖器的暴露在所難免,就算是衙役在行刑時有意維護捱打者的面子,可受杖之後艱難地站起來時又能顧得上什麼?

因此,縣衙公堂就成了很多有心理疾病的閒漢們聚集的場所。尤其是當聽到有婦女被打屁股的時候,他們的神經會突地一緊,如同一個重大節日的到來。麥高溫在《中國人生活的明與暗》一書中給了這些人一個精彩的速寫:“事實上,那天這羣人聚在一起似乎僅僅是爲了某種喜慶的目的。他們真的是快活極了,臉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間開着玩笑,並且就罪犯被捕獲一事而相互祝賀。”

清代大學問家俞樾在《右臺仙館筆記》中也記載了這樣的嘴臉——

……聞堂上笞一囚,而咴咴呼痛之聲,則女子也,諸又趨往觀之,拉餘俱去。餘危坐不起,鹹笑曰:“有是哉,子之迂也!”

就後文瞭解到,這次行刑並非打屁股,而是打嘴巴。於是,看客們大失所望,悻悻而歸。

同樣是在《右臺仙館筆記》中,另一則記載則突出了看客們的卓越貢獻——不僅僅作爲看客,還可以作爲行刑者的幫兇。事情是這樣的:河南某縣農家女與人私通,被發現後不僅不知悔改,還教唆相好的挾持自己的丈夫,向夫家索要金銀。縣官得知,讓該女子的父母出面。女子不聽,縣官便“命隸笞其父臀,批其母頰”。然後又讓其父母訓導,不行,又照例責打其父母,如是者三。最終官府擒獲這對奸人,縣官罵女無恥不孝,豬狗不如。“命左右盡去其上下衣,不留寸縷,先批頰如其母數,再笞臀如其父數,然後科以奸罪,決大杖四十。”此事轟動一時,聞風而至者上千人。用刑完畢,縣官命父母將其領回,退還聘禮。但事情遠遠沒有完結。當父母扶着裸體的女兒離開縣衙時,脫下自己的外衣爲女兒遮醜。這時,偉大的極富正義感的看客們出現了,他們搶走了衣服,迫使那女子光着身子回家去。

這一幕,縱然是暴力情色電影的大導演也未必能想到。卻在看客,這些與案情毫不相關的人們的導演下上演了。估計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都可以作爲他們的談資。事情本身的傳奇,加上那女人豐滿的血流如注的屁股。

怕捱打不願從軍的武舉們

公元1180年,南宋最富熱情、最有抱負的皇帝宋孝宗趙昚爲了提高軍事力量,頒佈了《補官差注格法》。新的補官辦法大大提高了武舉們的待遇和社會地位,也爲他們許下了一個光明的發展前途。如果這項辦法得以全面推行,武舉們便能夠進入軍中長期服務,以便把他們在書本上所學到的知識和實踐相結合,日後國家用兵之時,就不愁選不到文武雙全的將帥之才。而且,隨着越來越多的武舉們進入軍界,軍官的素質也會逐步提高,人才也就會源源不斷地到來。這位皇帝對號召武舉從軍給予了很大的期望。

然而,三年之後,再一次舉行武舉考試時,冷落的考場依然毫不見起色。宋孝宗困惑不已,他找來主考官王藺,劈頭蓋臉對他臭罵一通。王藺同樣困惑不已,從軍五年就可以升遷,而擔任巡檢等官的升遷年限是六年,從軍還可以讓自己有大好的前途,爲什麼參加武舉考試的人就這麼少呢?爲什麼中了武舉的人竟然沒有幾個選擇從軍的呢?

1183年的武狀元林飆等人拜望王藺的時候,王藺問他們是否願意從軍。林飆等人回答說:“實在是不堪忍受軍中的笞捶之辱。”

王藺恍然大悟。難怪呀,武功上沒有什麼建樹的南宋朝廷,在軍中卻存在着極爲嚴格的上下等級制度,而體罰則是體現官大官小的直接方法。事實上,作爲一個軍人,挨幾下竹板木棒,本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可是,對於取得了功名的武舉們來說,當衆受刑這種從軍的家常便飯還是不吃爲好。因爲軍法對他們來說,不僅僅意味着皮肉之苦,那簡直就是奇恥大辱了!

王藺當即上書,奏請宋孝帝下詔,命令軍士們對武舉以禮相待。七年之後,王藺成了副宰相,他請求光宗皇帝最終廢除了對武舉的體罰。從此,武舉從軍一事稍見起色。然而,爲時已晚,病入骨髓的南宋王朝並未因此而中興,終被異族所滅,箇中原因實在複雜,按下不表。

鄭板橋的不忍之心

“揚州八怪”之一的鄭板橋曾任山東濰縣縣令,期間常有對犯罪者施以刑罰的情況。對於笞杖之刑的施刑位置,鄭板橋主張不要打屁股,而改爲打後背。爲此,還專門在給豸青山人的信中陳述其理由。箇中對臀美的讚歎流露出鄭青天的一片不忍之心,實在堪稱千古奇文。

刑律中之笞臀,實屬不通之極。人身上用刑之處亦多,何必定要打此處。設遇犯者美如子都,細肌豐肉,堆雪之臀,肥鵝之股,而以毛竹加諸其上,其何忍乎?豈非大煞風景乎?夫堆雪之臀,肥鵝之股,爲全身最佳最美之處,我見猶憐,此心何忍!今因犯法之故,以最佳最美之地位,迎受此無情之毛竹大板,焚琴煮鶴,如何慘怛?見此而不動心憐惜者,木石人也。……我又不知當初之制定刑律者,果何惡於人之臀,懲罰時東也不打,西也不打,偏欲笞其無辜之臀也。臀若有口,自當呼冤叫屈。……聖朝教化昌明,恩光普照,將來省刑薄稅,若改笞臀爲鞭背,當爲天下男子馨香而祝之!

鄭板橋先生以經天緯地之才爲臀部鼓與呼,實在是感人之至。不過,也有人通過這段文字揣測鄭板橋有同性愛之嫌疑,以我看來,尚不足爲據。我們不妨從人性和美學的角度去理解這位頗有藝術品位的老先生,其對人性的關懷達到了這樣的高度,而且用這樣有人情味的語言來表述,着實讓人欽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