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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哪些皇帝滅佛 古代皇帝爲什麼滅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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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武帝滅佛:

中國歷史上哪些皇帝滅佛 古代皇帝爲什麼滅佛

事件經過在南北朝時,北周的開國皇帝孝閔帝宇文覺和明帝宇文毓很虔誠地信佛,佛教在其境內長盛不衰。公元561年,明帝宇文毓駕崩,宇文邕繼位爲北周武帝(公元561年至578年在位)。他是一位勵精圖治、負有遠見的皇帝,平時身著布袍,夜寢布被,無金寶飾物。他性格果決,能斷大事,有統一天下的雄心。

面對興盛的佛教,他認爲:人民信佛,供養出家人會不專心於生產;出家人沒有財產,不從事物質生產不用交稅,影響國家財政收入。於是,北周式帝宣佈廢佛,令僧尼還俗,並允許辯論。這次滅法只毀像破塔燒經,令僧尼還俗,不殺僧人。共還俗僧人300萬人,退寺院4萬座,這是歷史上的第二次滅法。結果不用說也考慮到了。僧尼還俗給社會增加了勞動力和軍隊士兵來源。廢除寺院,使大量土地回到國家手中,同時從精神上也打破了人們對於佛寺萬能的幻覺。這次滅佛在全國大一統、走向封建制度巔峯的前夕。

唐武宗滅佛

隋唐佛教勢力的急劇膨脹,擴大了僧侶階層與世俗地主在經濟利益上的矛盾,造成社會上反佛意識的高漲。

韓愈反佛是傅奕反佛的繼續和發展。他的立論根據,是爲了強化中央政權的政治經濟利益,確立儒家文化的正統地位,比傅奕涉及的社會和思想問題要深刻得多。他的反佛理論爲此後唐武宗的滅佛提供了依據;他提出儒學獨尊和儒家“道統”,成了宋代理學的先驅。但在當時,韓愈因爲《諫迎佛骨表》,受到流放處分。

憲宗在唐中期還算是個有作爲的皇帝。此後朝政腐敗,朋黨鬥爭,國勢日衰,而穆宗、敬宗、文宗照例提倡佛教,僧尼之數繼續上升,寺院經濟持續發展,大大削弱了朝廷的實力,加重了國家的負擔。到唐武宗,在整頓朝綱、收復失地、穩定邊疆的同時,決定廢除佛教。他在廢佛教書中說:“洎於九州山原,兩京城闕,僧徒日廣,佛寺日崇。勞人力於土木之功,奪人利於金寶之飾;遺君親於師資之際,違配偶於戒律之間。壞法害人,無逾此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飢者;一婦不蠶,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紀極,皆雲構藻飾,僭擬宮居。晉、宋、樑、齊,物力凋瘵,風俗澆詐,莫不由是而致也。”

①他認爲,廢佛是“懲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濟人利衆”②,要求切實貫徹。

會昌二年(842),武宗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違戒者還俗,並沒收其財產“充入兩稅搖役”。

①會昌四年七月,敕令毀拆天下凡房屋不滿二百間,沒有敕額的一切寺院、蘭若、佛堂等,其僧尼全部勒令還俗。會昌五年,滅佛運動達到高潮。其年三月,敕令不許天下寺院建置莊園,勘檢寺院、僧尼、奴婢及其財產之數。四月,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全面滅佛措施,八月,宣佈滅佛結果:“天下所拆寺4600餘所,還俗僧尼260500人,收充兩稅戶;拆招提、若蘭4萬餘所,收膏腴上田數千萬頃,收奴婢爲兩稅戶15萬人。”

②同時“勒大秦穆護、襖8千餘人還俗”。

佛教對經濟的破壞:

儘管禪林經濟與前述的大寺院經濟均屬封建地主經濟,但前者始終以獨立的自我經營爲主,在經濟上極少甚或不依附國家的資助或官僚的佈施,加上遠離城邑鬧市,所以表現在教派學風上,往往是遊離於當前嚴酷的政治鬥爭之外,同當權者保持一種疏散的,有時是不合作的態度。這種超然的境界,對於失意落魄,或一時需要心理平衡的士大夫,有相當大的吸引力。

早在大曆唐德宗即位之初(780),都官員外郎彭偃就提出過限制僧道經濟特權的建議,認爲年未滿50的出家男女,應“就役輸課”,與百姓同,結果未行。繼之,全國推行兩稅法,據地出租,隨戶雜徭,當然也會推及寺院,但由於寺院僧尼不在戶籍,只限於納稅,依然享受免役特權。這也是晚唐禪寺繼續擴大的重要原因。這種情況,直到宋代規定一切寺院必須繳納助役錢和免丁錢,纔有重大的變化。

周世宗柴榮滅佛:

五代末,後周世宗,生性不喜佛教,即位未幾即下令破除佛教,禁止私自出家,廢除無敕額之寺院三萬餘所,收購佛像鑄錢,佛經章疏大半散佚。

唐佛教之鼎盛至五代時已趨於零落,五代五十餘年間,戰亂紛起,大小各宗,皆湮沒無聞,獨禪宗隱居深山,不受戰亂影響,弘傳較盛。

周世宗滅佛影響:《1》減少了隱匿人口的情況,保持了國家稅源的穩定;《2》禁止私自出家,迫使大量僧人還俗,增加了勞動力,促進社會經濟的恢復;《3》收購佛像鑄錢,減少了銅鐵資源的浪費,增加了銅鐵的產量;《4》銅鐵產量的增加,有利於鑄造更多的貨幣,增加貨幣的流通量,緩解了唐末五代銅錢緊缺

佛教自魏晉興盛以來,引發了社會問題,在王朝統治後期以及在亂世中,佛教弊端重重,因此部分封建統治者採取措施滅佛。他們的措施促進了社會的發展,鞏固了封建統治,但他們自己的命運都很悲慘:都離奇死亡或者病死。周世宗柴榮英年早逝,統一全國的步伐交給了大宋完成。

北魏太武帝滅佛

北魏爲了統一北方,鞏固在中原的地位,以全民爲兵。那時,由於沙門歷來可以免除租稅、徭役,所以銳志武功的太武帝就在太延四年(公元438年)下詔,凡是五十歲以下的沙門一律還俗服兵役。他還聽信宰相崔浩的讒言勸諫,改信寇謙之的天師道,排斥佛教,並漸次發展爲滅佛的行動。

佛教與封建國家的矛盾:

佛教在統治者提倡下,迅速發展起來,但同時也與封建國家存在着矛盾觀音像。大量的勞動人手出家爲僧或者投靠寺院爲寺戶、佃戶,寺院控制了許多土地和勞動力,寺院經濟發展起來,而封建政府的納稅戶卻大爲減少。傅奕反對佛教的理由之一就是,僧尼是遊食之民,不向國家交納租稅,浪費了封建國家許多錢財,減少了稅收。韓愈在反佛的文章中也從國家財用的角度,指出了佛教的弊端。代宗時,彭偃就建議:僧道不滿50歲的,每年交納四匹絹,女尼及女道士不滿50歲的,交納二匹,並和普通百姓一樣應役。他認爲如果這樣,那麼出家爲僧也就沒有什麼害處了。因爲存在爭奪土地和勞動人手方面的矛盾,在這一矛盾達到一定程度時,封建國家就會向佛教勢力宣戰。

佛教與社會經濟發展的衝突:

佛院經濟的發展必定會在經濟方面與封建國家發生衝突。北周武帝當政時,北周有僧侶100萬,寺院萬餘所,嚴重影響了政府兵源、財源。爲了消滅北齊,他決定向寺院爭奪兵源和土地。建德三年(574年),下詔禁斷佛、道二教,把僧侶地主的寺宇、土地、銅像資產全部沒收,以充軍國之用,近百萬的僧尼和寺院所屬的僧祇戶、佛圖戶編入民籍。此後四年,北周滅北齊,北周毀佛的範圍達到關內及長江上游,黃河南北的寺院也被毀滅。江南自侯景之亂後,佛教勢力也受到影響,陳朝的佛教已不及樑朝之盛。佛教勢力的再次膨脹與隋文帝楊堅的提倡有極大關係。

隋文帝楊堅於開皇元年(581年),發佈詔令,可以自由出家,並按人口比例出家和建造佛像。隋煬帝時,命僧人法果在洛陽縮寫佛經經目。所以在隋朝時,佛教已再度興盛起來,唐朝時更爲發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