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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何乾隆挺岳飛爲英雄 民國史學家多貶嶽爲軍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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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思勉:岳飛是軍閥割據?

爲何乾隆挺岳飛爲英雄 民國史學家多貶嶽爲軍閥

呂思勉所著《白話本國史》於1923年9月出版,系我國第一部由白話文寫就的中國通史,其敘述模式成爲之後各類史學教科書的範本。在該書的“南宋和金朝的和戰”一章中,呂氏寫道:

於是和議開始了。和議的在當時,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然而主持和議的秦檜,卻因此而大負惡名,當議割三鎮的時候,集百官議延和殿,主張割讓的七十人,反對的三十六人;秦檜也在三十六人之內……我(指呂思勉)說秦檜一定要跑回來,正是他愛國之處;始終堅持和議,是他有識力,肯負責人之處。能看得出撻懶這個人,可用手段對付,是他眼力過人之處。能解除韓(韓世忠)、嶽(岳飛)的兵柄,是他手段過人之處。後世的人,卻把他唾罵到如此,中國的學術界,真堪浩嘆了。真冤枉極了。

當時諸將的主戰,不過是利於久握兵柄,真個國事敗壞下來,就都一鬨而散,沒一個人肯負其責任了。所以秦檜不得不堅決主和。於是召回諸將。其中最倔強的是岳飛,乃先把各路的兵召還;然後一日發十二金字牌,把他召回。

這種條件,誠然是屈辱的。所以讀史的人,都痛罵秦檜,不該殺岳飛,成和議。然而凡事要論事實的,單大言壯語無用。

呂氏將和議的成就歸功於秦檜,而將岳飛、韓世忠等人稱爲割據之軍閥,大有暗諷民初軍閥混戰之亂象。他進一步澄清道“岳飛的兵,合前後的公文算起來,總在二萬人左右,苦戰半日,然後獲勝,並不算什麼稀奇”。

《白話本國史》於1933年4月再版,稱國難後第一版,因該書對宋金和戰所持意見大反常理,很快便遭查禁。1935年3月5日,南京市政府發佈訓令,強調“武穆之精忠,與秦檜之奸邪,早爲千秋定論”,呈請教育部在未刪正“貶嶽崇秦”論之前,禁止呂思勉著《白話本國史》在本市銷售,並通飭各級學校,嚴禁學生閱讀,以正視聽(《南京市政府公報》,公牘,1935年3月5日)。訓令一出,即有南京《朝報》主筆趙超構起草《從秦檜說起》一文,爲呂氏鳴冤,後遭《救國日報》主筆龔德柏興師問罪,痛斥其爲漢奸。一場圍繞《白話本國史》以及岳飛秦檜功罪的訟案拉開大幕。岳飛及其精忠報國的形象,成爲民族主義高漲時代下的一個話語權柄。

作爲教科書風波的當事人,呂氏始終未表態,直到建國初期的一份自述中,方簡短迴應:“此書在當時,有一部分有參考之價值,今則予說亦多改變矣。此書曾爲龔德柏君所訟,謂予詆譭岳飛,乃系危害民國,其實書中僅引《文獻通考·兵考》耳。”(呂思勉:《自述——三反及思想改造學習總論》,《史學理論研究》1996年第4期)

胡適:“秦檜有大功

1924年,33歲的胡適在《南宋初年的軍費》一文中寫道:“宋高宗與秦檜主張和議,確有不得已的苦衷。周密《齊東野語》曾略說此意,其言頗平允。今讀莊綽《雞肋篇》,中有記南渡軍費二條,可供參考。”耿雲志在《胡適研究論稿》中認爲胡適“有爲秦檜投降政策辯護之意”(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版,第285頁)。

呂思勉:岳飛是軍閥割據?

呂思勉所著《白話本國史》於1923年9月出版,系我國第一部由白話文寫就的中國通史,其敘述模式成爲之後各類史學教科書的範本。在該書的“南宋和金朝的和戰”一章中,呂氏寫道:

於是和議開始了。和議的在當時,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然而主持和議的秦檜,卻因此而大負惡名,當議割三鎮的時候,集百官議延和殿,主張割讓的七十人,反對的三十六人;秦檜也在三十六人之內……我(指呂思勉)說秦檜一定要跑回來,正是他愛國之處;始終堅持和議,是他有識力,肯負責人之處。能看得出撻懶這個人,可用手段對付,是他眼力過人之處。能解除韓(韓世忠)、嶽(岳飛)的兵柄,是他手段過人之處。後世的人,卻把他唾罵到如此,中國的學術界,真堪浩嘆了。真冤枉極了。

當時諸將的主戰,不過是利於久握兵柄,真個國事敗壞下來,就都一鬨而散,沒一個人肯負其責任了。所以秦檜不得不堅決主和。於是召回諸將。其中最倔強的是岳飛,乃先把各路的兵召還;然後一日發十二金字牌,把他召回。

這種條件,誠然是屈辱的。所以讀史的人,都痛罵秦檜,不該殺岳飛,成和議。然而凡事要論事實的,單大言壯語無用。

呂氏將和議的成就歸功於秦檜,而將岳飛、韓世忠等人稱爲割據之軍閥,大有暗諷民初軍閥混戰之亂象。他進一步澄清道“岳飛的兵,合前後的公文算起來,總在二萬人左右,苦戰半日,然後獲勝,並不算什麼稀奇”。

《白話本國史》於1933年4月再版,稱國難後第一版,因該書對宋金和戰所持意見大反常理,很快便遭查禁。1935年3月5日,南京市政府發佈訓令,強調“武穆之精忠,與秦檜之奸邪,早爲千秋定論”,呈請教育部在未刪正“貶嶽崇秦”論之前,禁止呂思勉著《白話本國史》在本市銷售,並通飭各級學校,嚴禁學生閱讀,以正視聽(《南京市政府公報》,公牘,1935年3月5日)。訓令一出,即有南京《朝報》主筆趙超構起草《從秦檜說起》一文,爲呂氏鳴冤,後遭《救國日報》主筆龔德柏興師問罪,痛斥其爲漢奸。一場圍繞《白話本國史》以及岳飛秦檜功罪的訟案拉開大幕。岳飛及其精忠報國的形象,成爲民族主義高漲時代下的一個話語權柄。

作爲教科書風波的當事人,呂氏始終未表態,直到建國初期的一份自述中,方簡短迴應:“此書在當時,有一部分有參考之價值,今則予說亦多改變矣。此書曾爲龔德柏君所訟,謂予詆譭岳飛,乃系危害民國,其實書中僅引《文獻通考·兵考》耳。”(呂思勉:《自述——三反及思想改造學習總論》,《史學理論研究》1996年第4期)

胡適:“秦檜有大功”

1924年,33歲的胡適在《南宋初年的軍費》一文中寫道:“宋高宗與秦檜主張和議,確有不得已的苦衷。周密《齊東野語》曾略說此意,其言頗平允。今讀莊綽《雞肋篇》,中有記南渡軍費二條,可供參考。”耿雲志在《胡適研究論稿》中認爲胡適“有爲秦檜投降政策辯護之意”(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版,第2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