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攜帶農合證到定點醫院就醫。
2、經門診醫生或住院醫生診斷之後,開具住院證明。
3、持新農合證到醫院收費窗口繳費進行登記,並交納治療所需的費用。
4、治療完成後,持個人繳款單到出院結算窗口結算醫療費用並辦理出院手續。
5、持出院證明、住院發票、新農合證、參保人身份證到醫院新農合窗口報銷治療費用。
明確門診補償包含: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