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簽和退票須不晚於開車前30分鐘;辦理“變更到站”業務時,不晚於開車前48小時。列車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在開車後兩小時內,退還全部票價;開車前48小時以上,退票費爲票價5%;24小時至48小時之間爲10%;不足24小時爲20%。若改簽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收取20%的退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