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很多農村地區會進行村幹部選舉換屆,除了村黨支部書記競選之外,村民小組長也會進行換屆選舉。那2021年最新村民小組長選舉法是怎樣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具體有哪些呢?下面,和本站一起看看2021年村民小組長選舉相關知識吧。
本文目錄
1、2021年村民小組長選舉法
2、村民小組長任職資格條件有哪些
2021年村民小組長選舉法
2021年各地並未發佈村民小組長選舉法,但是每年村民小組長選舉方法大致有以下幾點:
1.村民小組長推選方式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
2.村民小組長選舉方式
可採取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選舉的方式,獲得過半數通過,始得當選。當選的村民代表,其任期與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相同,可以連選連任。村民代表名單應報街道換屆辦備案,並張貼公告進行公佈。
村民小組長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主持,採取本小組有選舉權的村民或戶的代表參加的方式推選或者直接選舉產生。候選人由本小組有選舉權的村民單獨或聯合提出。具體採取哪種方式,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
村民小組長任職資格條件有哪些?
以鞏義市紫荊路村民小組長任職資格條件爲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村民小組長的任職資格條件
1.年滿18週歲,長期居住在本組,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村民,提倡60週歲以下人員、黨員擔任小組長;
2.擁護黨的領導,忠誠國家憲法,能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3.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聯繫羣衆,有較高的羣衆威信;
4.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5.有一定文化基礎,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羣衆基礎和威望較好,善於溝通交流,能準確傳達執行村民委員會的有關規定。
(2)不能作爲村民小組長的情形:
1.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2.喪失行爲能力的;
3.已被判處刑罰仍在服刑的;
4.選舉前按組織安排應做出辭職承諾而不做出的。
(3)不宜作爲村民小組長的情形:
1.被判處管制及以上刑罰,正在執行或執行完畢未滿5年的;
2.涉黑涉惡受到處理的;
3.正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調查且基本事實清楚的;
4.受到黨政紀處分,所受紀律處分有關任職限制期限未滿的;
5.參加邪教組織,從事非法宗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
6.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羣衆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7.擔任村民小組長期間,長期外出不能在村正常工作,或由於身體及年齡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村民小組長的任職資格由街道辦相關部門聯審把關。
村民小組是在村民委員會下設立的小組,他們是沒有工資的,一般給予少量補貼,補貼標準依照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而制定,以2000年爲參照,在經濟發達地區每月補貼約爲50~200元,其他地區年補貼約爲50~500元。
以上就是有關村民小組長選舉法的介紹,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地政策爲準。